关于新建铁路南京至安庆铁路工程变更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查〈新建铁路南京至安庆铁路工程变更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宁安工函〔2015〕7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部曾以《关于新建铁路南京至安庆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8〕362号)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工程发生变更,主要变更内容有:工程设计速度目标值由200公里/小时增至250公里/小时。正线约235公里由有砟轨道变为无砟轨道。取消建设2条联络线和取消1座车站等。
变更后工程位于安徽省和江苏省境内,包括正线和相关工程。正线起于南京枢纽南京南站,止于安庆市,全长257.085公里,按双线电气化客运专线建设,速度目标值250公里/小时。沿线设车站9座,利用车站1座。相关工程包括新建联络线、疏解线、既有站改线以及电厂专用线改线等。
在全面落实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沿线规划控制,确保功能置换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前提下,工程变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 我部原则同意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变更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噪声和振动影响预测结果,对变更后线路两侧噪声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搬迁、功能置换、设置声屏障和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对振动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采取功能置换措施,确保敏感目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噪声、振动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完善保护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
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在项目试运行前完成铁路沿线外轨中心线30米内敏感目标的功能置换等工作,同时防止产生次生环境问题。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工程的实施,须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保护和管理规定。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工程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路段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落实沿线车站等设施的运营期污水处理措施,除铜陵东站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外排,其他车站污水经处理满足接管要求后接入市政管网集中收集处理。
(三)减缓电磁环境影响。运营期加强监测,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列车运行电磁干扰影响沿线无线电视接收用户收看电视的问题。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我部委托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及南京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铜陵市、池州市和安庆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六、其他要求仍按环审〔2008〕362号文件执行。
环境保护部
2015年6月17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南京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铜陵市、池州市和安庆市环境保护局,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