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威信电厂~镇雄电厂~多乐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云南威信电厂~镇雄电厂~多乐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云电计〔2014〕35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扩建多乐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本期建设至镇雄电厂500千伏出线间隔1个。
(二)新建云南威信电厂~镇雄电厂~多乐50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260公里,途经云南省昭通市、曲靖市,贵州省毕节市和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部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变电站周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二)变电站、开关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居民区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变电站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学校、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云南省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提交书面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行。
(二)在项目试运行期间,应按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三)该项目建设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1号)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报告作为环保部门批复试运行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我部委托云南省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内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云南省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以及昭通市、曲靖市、毕节市和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5年5月14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云南省、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昭通市、曲靖市、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