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巴中民用机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巴中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四川巴中民用机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巴机场司〔2014〕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场乡凤凰庙村,距巴中市区直线距离6公里,恩阳城区13公里,为国内支线机场。飞行区按4C标准建设,新建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1条长183米、宽18米的垂直联络道;设4个站坪机位(4C),新建5000平方米航站楼,5000平方米停车场。配套建设油库区、污水处理站和垃圾转运站等辅助设施。设计目标年2025年旅客吞吐量45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1600吨/年,飞机起降5357架次/年。
该项目列入《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和国务院《“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部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布设在永久占地范围。施工中应落实表土剥离措施,做好飞行区、净空处理区、场外导航台的水土保持措施与植被恢复措施。做好场区内临时堆土场的防护措施。在与跑道相交下方沟谷设置过水通道,将赶场沟和水井沟等沟谷上游汇集雨水引至下游,避免影响生态与灌溉功能。
(二)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根据飞机噪声预测结果,对设计目标年噪声等值线图中噪声值超过75分贝的凤凰庙村二社1户居民进行环境影响搬迁。加强机场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配合地方政府合理规划机场周边土地使用,严格控制规划居住用地向机场方向发展。在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大于70分贝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区降尘,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新建1座处理能力为5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等,雨季排入600立方米的储水池暂存,不外排。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油库区、汽车加油站、污水处理站及垃圾转运站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在机场油库、污水处理站地下水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防止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完善油库区物料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监测和监控,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配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事故状况下消防废水须收集进入事故水池,禁止外排。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送至巴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污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接收处置。
(六)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项目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提交书面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行。在工程试运行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部重新审核。
五、我部委托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和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5年4月3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巴中市环境保护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