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黑龙江五大连池民用机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五大连池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新建黑龙江五大连池民用机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五机呈〔201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境内五大连池市西南约7公里的万发村,新建国内支线机场,飞行区等级4C,设计目标年2020年旅客吞吐量3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500吨,飞机年起降3400架次。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长2500米、宽45米的跑道1条,长215米、宽18米的垂直联络道1条;新建站坪机位4个(1B3C)、航站楼3000平方米、停车场5000平方米;新建100立方米地面立式航煤储油罐2座、10立方米地下油罐1座;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等环保工程。场外供电、进场道路、场外供油等配套工程不纳入本工程建设内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五大连池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根据飞机噪声预测结果,评价范围内11处声环境敏感点机场噪声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机场周边土地规划控制,禁止在机场噪声70分贝等值线内及离机场较近的飞机飞行航迹正下方,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新发镇规划用地不得向机场方向发展。加强机场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二)强化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施工营地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禁止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生态植被。做好土石方平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前对表层耕作土剥离集中堆存,以备土地复垦和绿化恢复等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绿化。运营期应采取合理驱鸟措施,加强对鸟类的保护。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营期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02)相应标准后冬储夏用,做好储水池容积和结构等的设计,确保污水不外排。强化油罐区、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定期监测油库区地下水流向下游地下水水质,避免污染地下水。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航空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油交有资质部门进行处置,暂存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控制燃油锅炉燃料质量,确保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相应限值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油库罐区设置应急事故池。完善油库区物料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监测和监控,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工程竣工后,应向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交试运营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营。试运营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营。
四、我部委托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和黑河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5年3月23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黑河市环境保护局,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