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阿荣旗至北海线陕西境安康至陕川界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阿荣旗至北海线陕西境安康至陕川界公路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陕交建字〔2014〕316号)及附送的《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阿荣旗至北海线陕西境安康至陕川界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1月20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和汉中市境内,起自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尹家营村,途经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汉中市镇巴县,终至汉中市陕川两省交界的巴山隧道北口,路线全长104.605公里。主线起点五里镇尹家营村至恒口镇贾家沟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贾家沟至工程终点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三条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改建流水连接线10.1公里、新建嵩坪连接线8.5公里、改建紫阳连接线3.942公里。全线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工程总投资108.5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66亿元,占总投资的2.45%。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5月以环审〔2006〕230号文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6年11月以环审〔2006〕591号文批复该工程毛坝至陕川界段线位调整环境影响报告表。工程于2007年12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竣工通车。验收调查期间(2014年)全线日平均交通量占营运近期(2011年)预测交通量的116%。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如下变更:
(一)主线起点五里镇尹家营村至恒口镇贾家沟段12公里由双向四车道变更为双向八车道,该段与国家高速公路十堰至天水联络线陕西境安康至汉中段共线。
(二)工程环评提出冬季不设采暖设施,实际沿线各服务设施采用空调取暖,增设了9台燃煤锅炉用于极端天气应急取暖。
上述变更未事前履行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环评阶段工程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46处,因新农村建设原因,减少9处,新增7处。验收调查阶段工程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44处,对其中18处设置了高3米、总长1950延米的声屏障。
(二)工程沿线设弃渣场48处、预制场和拌合站共36处、施工营地30处,未设取土场。施工结束对弃渣场、预制场和拌合站场地进行了平整并种植了植被。施工营地大部分为租用民房,施工结束已归还,自建部分已拆除并绿化或交由地方利用。
(三)工程对中央分隔带、公路边坡、隧道进出口广场、隧道边抑坡、行道树、立交区及沿线服务区等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绿化,降低了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工程穿过1处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通过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使工程建设对文物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期间未出现文物损毁事件,未发现其他文物。
(五)工程沿线服务设施建设了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各服务设施使用空调采暖,另设9台锅炉用于极端天气下应急取暖。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
(六)工程制定了《安毛川高速公路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安康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工程在跨河桥梁设置了1.2米高防撞护栏,在跨越月河、溢家河、流水河、汉江的桥梁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收集池。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在现状车流量条件下,公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各服务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各监测因子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对公路沿线最近的敏感点瓦房店村的二氧化氮监测值表明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运营后,应预留环保专项资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出现噪声超标时应及时采取降噪措施。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请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安康市环境保护局和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5年3月1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安康市环境保护局,汉中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