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豆义沟石灰石矿山及皮带输送廊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豆义沟石灰石矿山及皮带输送廊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天水卫字〔2014〕31号)及附送的《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豆义沟石灰石矿山及皮带输送廊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2月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工程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境内,生产规模440万吨/年。建设内容包括豆义沟石灰石矿山开采及石灰石皮带输送廊道工程。工程总投资1.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23.13万元。2004年6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了《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04〕199号),工程由一期、二期水泥生产线和豆义沟石灰石矿山及皮带输送廊道工程组成,一期、二期水泥生产线分别于2007年8月、2010年10月通过了我部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07〕157号、环验〔2010〕59号)。豆义沟石灰石矿山于2010年2月开工建设,2012年2月基本完工,皮带输送廊道于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0年8月完工,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分别于2013年7月、2010年1月投入试运营(豫环评试〔2013〕62号、豫环评试〔2010〕131号)。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对采矿场、工业场地、破碎站、运矿道路及石灰石输送廊道实施了生态和工程防护措施。挖方时将表土与下层土分开,将剥离的表层土单独堆放,并做临时围挡和遮盖,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制定了生态补偿方案、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建立了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在跨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时采用单孔高架虹桥形式,跨越段长约208米,此处胶带输送机和皮带廊道全封闭,封闭段延伸至总干渠两侧防护栏外52米。矿山开采为山坡露天开采,不产生矿坑涌水,生活污水4.8立方米/天分散洒入工业场地绿地后蒸发。
(三)石灰石破碎站和皮带机转载点均安装了收尘装置,爆破时合理布孔,加强了装药和填塞作业的管理,避免了大规模开炸。
(四)矿山爆破采用多排孔微差爆破,皮带机采用皮带罩全封闭,对主要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消声、隔声措施。
(五)矿山建设期剥离的废石用于铺设矿山道路,试生产期间废石与石灰石搭配作为水泥生产原料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太公泉镇李庄村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六)编制了《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皮带廊道跨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新乡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矿区临时占地面积1.75公顷,石灰石输送廊道临时占地面积为7.17公顷,表土剥离量8920立方米,目前已平整、恢复完毕。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后,项目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9.51%,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分别达到99.20%和98.87%。
(二)矿山石灰石破碎站、皮带机转载点除尘器以及采矿场、工业场地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相应限值要求。山后村、山后李村和岗槽村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三)矿山工业场地和采矿场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各环境敏感点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运营期做好矿山的生态整治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对南水北调总干渠段廊道的检查,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工程正式运营3至5年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和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5年3月1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材地质工程斟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