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巫山神女峰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重庆巫山神女峰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的请示》(渝机场司文〔2014〕1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奉节县交界的桃花山林场,距巫山县城直线距离约15公里、距奉节县城直线距离约22公里,为新建国内支线机场。飞行区按4C标准建设,新建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1条长183米、宽18米的垂直联络道,设5个站坪机位(4C1B);新建3500平方米航站楼、5000平方米停车场;配套建设油库区、垃圾转运站等辅助设施。设计目标年2020年旅客吞吐量28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1200吨/年,飞机起降3333架次/年。
该项目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水利部分别出具了《对新建重庆巫山神女峰民用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民航函〔2014〕845号)和《关于巫山神女峰民用机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4〕238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部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布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中应落实表土剥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覆土,选用适宜的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对机场周边挖方边坡应做好生态保护和景观设计,减少水土流失和景观影响。
下阶段应开展机场及周边鸟类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结合区域鸟类分布特点,采取对鸟类伤害小、有效的驱赶和保护措施。加强机场灯光管制,减少夜间灯光对鸟类的影响。
(二)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大于70分贝的范围内没有敏感点分布。加强对机场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配合地方政府合理规划机场周边土地使用,严格控制规划居住用地向机场方向发展。在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大于70分贝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场区填筑落水洞、岩溶洼地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严禁用施工期固体废物填筑落水洞、岩溶洼地等。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灌溉用水标准后,用于机场周边林地灌溉,雨季多余用水暂存于1000立方米的储水池不外排。
做好油库区、加油站、污水池、事故池、垃圾转运站等区域的防渗处理工作。对曲尺乡场镇供水水源的水位和水质进行实时监测,预留补偿费用,一旦出现异常,应及时采取补偿措施,确保用水安全。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运营期航空垃圾、生活垃圾等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油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接收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完善油库区物料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监测和监控力度,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
(六)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项目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书面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行。在工程试运行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部重新审核。
五、我部委托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2月31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