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若羌民用机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若羌县楼兰机场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新疆若羌民用机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若机场字〔2014〕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城西侧的吾塔木乡西塔提让村,距若羌县城直线距离约15公里,为国内支线机场。飞行区按4C标准建设,新建1条长2800米、宽45米的跑道,1条长211米、宽25米的垂直联络道;设4个站坪机位(2B2C),新建3000平方米航站楼,3000平方米停车场。配套建设油库区、垃圾转运站等辅助设施,为军航、通用航空规划预留用地。设计目标年2020年旅客吞吐量12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480吨/年,飞机起降1558架次/年。
该项目符合《中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和《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水利部分别出具了《对新建新疆若羌民用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民航函〔2014〕973号)和《关于新建新疆若羌民用机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4〕331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部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布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以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前对施工便道进行碎石压盖。做好场区内临时堆土场的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取土场进行回填、平整和碎石压盖。采取对鸟类伤害小、有效的驱赶和保护措施。
(二)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区内无环境敏感点,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设计目标年各敏感点均能满足相应声环境标准要求。加强对机场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配合地方政府合理规划机场周边土地使用,严格控制规划居住用地向机场方向发展。在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大于70分贝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新建1座处理能力为4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等,结冰期排入2×2000立方米的储水池暂存。对油库储罐区、事故池采取防渗措施,在机场油库、污水处理站地下水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防止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完善油库区物料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监测和监控力度,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配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事故状况下消防废水须收集进入事故水池,禁止外排。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运营期航空垃圾、生活垃圾等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油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接收处置。
(六)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项目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交书面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行。在工程试运行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部重新审核。
五、我部委托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2月31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