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重庆市观景口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渝观水文〔201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南岸区境内,开发任务以城市供水为主,兼有输水干渠沿线小城镇供水、农业灌溉及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同时作为重庆市主城区的应急备用水源之一。工程包括观景口水利枢纽和输水工程,不包括城镇配水及渠系配套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10435万立方米。水利枢纽坝址位于五布河干流中游河段,上距已建的双胜水电站约1.5公里,下距已建的锡滩水电站约4.6公里。水利枢纽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取水口等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58.9米,水库正常蓄水位281米,死水位254米,总库容1.52亿立方米,调节库容1.19亿立方米,为多年调节水库;取水口设计引水流量4.76立方米/秒。输水线路总长25.03公里,包括隧洞、管道、管桥、埋涵、渡槽等,采用泵站扬水,无压输水,单机设计流量1.92立方米/秒。
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大型水库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和《重庆市城区水资源规划报告》。水利部出具了《关于报送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的函》(水资源函〔2013〕52号)和《关于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3〕54号)。该项目实施将对该河段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等产生不利影响,必须强化工程环保方案,全面落实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减缓不利环境影响,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本着“先节水后供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进一步核减工业、农业及居民生活用水水量,节省出的水资源量应优先用于增加五布河河道生态用水。严格控制取水总量,加强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制定工程蓄水和运行调度环保方案,提出满足生态与环境要求的流量下泄过程线,确保下泄生态环境用水,运行期通过生态泄水设施泄放不低于1.01立方米/秒-2.49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当天然来流量小于最小下泄生态流量时,按坝址处天然实际来流量进行下泄。建立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控。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水库清理环境保护方案,规范库底清理环境标准和蓄水环境保护要求,做好蓄水初期水质保护。建设单位应尽快编制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提请地方政府审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依照有关法规进行水源保护。严格落实《重庆市观景口水库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库周及上游流域污染源治理,保障库区水质。
(三)落实水库水温分层取水工程措施。水库2月-8月存在下泄低温水影响,下阶段需深入开展叠梁门分层取水专项设计研究,落实分层取水设施工程建设,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运行期对库区及坝下游水温开展全面系统的监测工作。
(四)做好水生生态保护工作。针对水利枢纽建设和运行对鱼类的影响,采取建设鱼类增殖站、鱼类栖息地保护等补救措施,蓄水前完成各项鱼类保护措施建设。工程截流前应建设鱼类增殖放流站,形成运行管理和技术能力,进行野生亲本捕捞、运输、驯养。放流对象为中华倒刺鲃、岩原鲤、翘嘴鲌、厚颌鲂、鲢、鳙、短体副鳅、双斑副沙鳅、宽口光唇鱼、中华纹胸鮡等。开展增殖放流标志跟踪监测和评估,根据长期监测结果调整增殖放流对象及规模。拆除库区雷响洞、江鹤、双胜电站挡水坝等建筑物和工程坝址下游杨家洞电站、箭桥电站及挡水建筑物。将五布河干流查尔岩库尾至高洞塘电站约5.6公里河段、观景口坝下约2公里河段作为鱼类栖息地进行保护,将小观电站库尾约1.7公里河段作为鸳鸯栖息地进行保护,你公司配合地方相关部门落实。
(五)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恢复措施,重点对渣场、料场、临时施工占地区、施工道路及其影响区和枢纽建筑物占地区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工程弃渣应运至规定的弃渣场,不得向五布河干、支流弃渣。收集和存放施工区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用于施工迹地的回填等生态修复工作中,植被恢复优先选择当地适生植物,将受水库淹没及施工占地影响的10株黄桷树、6株栾树移栽至管理区范围内,对占用基本农田实施环境保护方案。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生活垃圾处理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枢纽工程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或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好施工区附近和施工道路沿线居民的噪声和废气、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施工道路降尘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超标声环境敏感点应采取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特别是工程爆破时间。
(七)做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库淹没和工程占地将产生搬迁安置和生产安置人口,需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条件,合理选择移民安置区及生产方式。移民安置点选址应远离拟划定的水源保护区,并充分考虑当地地质条件和次生地质灾害影响,避免二次移民发生。做好移民安置区水土流失防治、水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及垃圾处置等工作,确保不对观景口水库及输水系统水质造成污染。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一)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方面环境保护责任。根据批复的环保措施重新核定环保投资概算。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环境保护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开展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落实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监理报告。
(二)工程蓄水前,应开展水库清库工作并完成蓄水阶段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蓄水。水库清理环境保护方案、生态泄水设施、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分层取水措施、鱼类增殖放流站、鱼类栖息地保护、水源保护区划定及水源保护规划、枢纽施工阶段环保措施等作为阶段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内容。工程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部重新审核。项目建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运行3-5年,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五、我部委托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1月14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