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岳长江公路大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湖北省荆岳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
你指挥部《关于办理荆岳长江公路大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请示》(鄂荆岳桥指〔2014〕2号)及附送的《荆岳长江公路大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7月31日至8月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之后,你指挥部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桥面径流收集设施不完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北岸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白螺镇,接线始于湖北省洪沙公路,与汉宜高速公路、318国道、207国道相接,南岸位于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与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衔接。工程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总里程5.42公里,其中长江大桥总长4.3公里,路基和桥面宽度为33.5米。北岸设管理中心与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2处。工程总投资2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345万元,占总投资的1.1%。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4年4月以环审〔2004〕160号文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6年7月以发改交运〔2006〕724号文批复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于2006年12月开工,2010年11月竣工。验收调查期间(2013年7月)车流量达到预测中期(2017年)车流量的109.2%,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以下变更:
1、工程全线由双向四车道,路基、桥梁宽度26米,变更为双向六车道,路基、桥梁宽度33.5米。
2、北岸部分接线由采用路堤结构变更为桥梁。
以上变更未事前履行环保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环评阶段工程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为6处,目前,减少了3处,新增了3处敏感点。工程在滨江村路段两侧设置了高2.5米、总长260延米的隔声屏障。
(二)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沿线高填点采用桥梁通过、挡墙、护墙等措施,并与植草绿化等生态措施相结合,以减少水土流失。工程未设置取土场,对桥面下永久征地范围内设置的1处弃渣场进行了植被绿化。
(三)工程养护区与管理中心合建,设置了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白螺收费站设置有化粪池。
(四)编制了《荆岳长江公路大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跨越枫桥湖桥梁段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跨越长江桥梁两侧路段设置了加强型防撞护栏和警示牌、限速及禁止超车标志。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在现有车流量条件下,工程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管理中心和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各项监测因子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应限值要求。
(三)长江地表水和枫桥湖地表水各监测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运营后,应预留环保专项资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噪声超标时应及时采取降噪措施。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时排查公路运输环境风险,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我部委托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和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岳阳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1月1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岳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