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驻马店热电厂扩建工程(2×330兆瓦供热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驻马店热电厂2×330MW供热机组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国电驻热〔2013〕41号)及附送的《驻马店热电厂扩建工程(2×330MW供热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3年9月12日至13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之后,你公司对工业水源利用中水问题进行了整改。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开发区,新建2 台330兆瓦亚临界可调抽汽式供热发电机组和2台1117 吨/小时亚临界自然循环煤粉炉,配套建设储煤场、给排水、污水处理、中水深度处理设施等公用及辅助设施。工程总投资为25.8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7亿元,占总投资的10.7%。
我部于2008年8月以环审〔2008〕317号文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11年2月、4月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投入试生产。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75%以上。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以下变更:
(1)机组容量由2×300兆瓦变更为2×330兆瓦,锅炉容量由2×1025吨/小时变更为2×1117吨/小时。
(2)主要水源由驻马店市刘楼污水处理厂中水,变更为驻马店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
(3)未新建灰场,改为租用华润古城电厂灰场。
以上变更未事前履行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过SCR脱硝设施、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处理后,通过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安装了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储煤场内设有喷淋抑尘装置,煤场至主厂房输煤采用全封闭栈桥。
(二)工业废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输煤栈桥冲洗、煤场喷淋等。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用水。
(三)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的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工程采用灰渣分除、干除灰系统。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事故状态下运往租用的华润古城电厂灰场贮存。
(五)编制了《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六)按照环评批复的“上大压小”要求关停了原驻马店市热电厂和驻马店古城电厂共计142兆瓦小火电机组,关闭了替代供热区域内186台燃煤小锅炉。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二)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水中总铅、总砷、总汞最大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一类污染物标准限值要求。
(三)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有4个监测点夜间噪声超标,超标范围1.6-3.5分贝,超标点附近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敏感点坡王庄、许庄和前姜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尽快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废气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我部委托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和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1月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河南省环境保护厅,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