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渝湛国道主干线贵州省都匀至新寨(黔桂界)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渝湛国道主干线贵州省都匀至新寨(黔桂界)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黔高速工〔2014〕224号)及附送的《渝湛国道主干线贵州省都匀至新寨(黔桂界)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10月9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境内,利用原有二级公路改扩建成高速公路,起点位于都匀城南白岩,终点与六寨至河池高速公路衔接。改建后路线全长118.783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工程总投资27.4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56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39%。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12月以环审〔2006〕666号文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于2007年5月开工,2009年9月竣工。目前,主线交通量达到了营运初期(2013年)预测交通量的76.5%,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环评阶段工程沿线涉及71处声环境敏感目标,验收调查时,由于线位调整及敏感点搬迁等原因,减少了10处声环境敏感点,增加了14处声环境敏感点。工程对36处环评阶段敏感点和4处新增敏感点下堡村、里腊村、下司村、上南寨设置了高度为3米、总长为10140延米的声屏障。
(二)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敏感目标。公路沿线排水系统较完善,路基边坡采用生态防护和工程防护相结合的方式治理,中央分隔带、边坡、互通立交以及沿线设施区等进行了绿化美化,公路景观与周边自然环境基本协调。临时占地尽量利用永久占地和原贵新公路临时用地。全线共设置取土场13处、弃土场54处,施工结束后,对取、弃土场及施工场地采取了覆土整治、植被恢复、复耕等治理措施。
(三)工程对未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墨冲镇取水口和下司镇取水口分别采取了迁建和原址保护措施。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部分用于绿化,部分排放至附近干沟或用于农田灌溉。
(四)工程沿线服务区、收费站使用电能和天然气,没有安装锅炉。沿线服务区和收费站设置了垃圾收集装置,垃圾集中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五)工程成立了应急组织机构,建立了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反应机制,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在墨冲镇取水口和下司镇取水口路段设置了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和警示牌,在下司镇取水口路段设置了路面径流收集管,在墨冲大桥、马井大桥、深河大桥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池。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长安大学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在现状车流量条件下,调查范围内各声环境敏感目标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站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各监测因子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拐枣坡大气敏感点二氧化氮浓度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运营后,应预留环保专项资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噪声超标时应及时采取降噪措施。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我部委托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1月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贵州省环境保护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长安大学。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