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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对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发电厂6号机组和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4号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进行现场检查的函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依照《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50号)的要求,我部受理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发电厂6号机组和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3号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申请。现委托你厅组织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验收现场检查。
请于15日内完成验收现场检查工作,并出具现场检查意见。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验收处 王昕
联系电话:(010)66103045
传 真:(010)66103045
联 系 人:安徽皖能合肥发电厂 杨之胜
联系电话:13696528869
联 系 人:安徽华电六安电厂 徐玲
联系电话:18956432507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0月31
抄送: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安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