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保安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保安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兼并重组整合矿井(1.5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晋煤销保煤字〔2014〕162号)及附送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保安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7月25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工程位于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和晋中市寿阳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矿井、选煤厂、储煤仓、输煤栈桥、场外道路及排矸场等。工程设计生产能力由90万吨/年提升至150万吨/年,服务年限50.4年。工程总投资11.2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051.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2012年5月,环境保护部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12〕130号)。经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同意于2012年6月投入试生产(晋环函〔2012〕1273号)。试生产期间原煤产量113.34万吨,为设计生产能力的75.6%。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制定了地表变形沉陷的生态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对工业场地、排矸场等采取了边坡防护、挡土墙等工程措施,进行了生态恢复。对井田范围内的村庄及太平水库留设了保护煤柱。
(二)建设1440立方米/天矿井水处理站和720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各1座。试生产期间,矿井水涌水量约323立方米/天,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生产和淋浴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选煤补充水、井下生产水、绿化及排矸场和储煤场洒水。煤泥废水全部闭路循环,不外排。
(三)废弃原有的1台10吨/小时、2台6吨/小时和1台4吨/小时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烟气经10米高烟囱排放,已将露天储煤场改造为全封闭式储煤场,并配备了通风和瓦斯监控系统。厂内原煤采用封闭输煤栈桥输送方式,筛分破碎车间、选煤厂、转载点建设了布袋除尘器和喷雾降尘器。
(四)工程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通风机房、空压机房、污水泵房等高噪声设备采取了消声、隔声和降噪措施。
(五)煤矸石运送至矸场堆存,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掺煤外销,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用于排矸场土地复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六)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备案。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保安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根据地表移动观测结果,采空区上方地表最大沉陷值约0.9米,未发现明显的地表裂缝。项目对临时占地和各工业场地进行了生态恢复措施,工程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6%,水土流失治理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
(二)生活污水处理后各监测因子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矿井水经处理后各监测因子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排放标准。
工业场地上游大阳窑村、枣园,工业场地下游小阳窑村、旧街乡,排矸场附近采空区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大肠菌群数超标,大阳窑村细菌个数超标,采空区水井总硬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超标,其他监测因子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验收监测结果与环评阶段监测数据基本保持一致。评价区内的村庄水井已停止使用。
(三)工业场地燃气锅炉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 二类区第Ⅱ时段标准要求;筛分破碎车间粉尘排放浓度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排矸场上、下风向颗粒物浓度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级标准要求,噪声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调查期间,工程二氧化硫、烟尘、化学需氧量和粉尘能够满足山西省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工程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运行期做好沉陷区的生态整治工作;加强地表沉陷观测,太平水库下煤炭资源开采前要进行环境影响专题论证;落实地下水日常跟踪监测计划及饮用水供水应急预案,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风险应急事故演练,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至5年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
我部委托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和阳泉市、晋中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0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山西省环境保护厅,阳泉市环境保护局,晋中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