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含机械浆胶印印刷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含机械浆胶印印刷纸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的报告》(岳阳林纸经字〔2014〕212号)及附送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含机械浆胶印印刷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2〕第114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3年8月曾对该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同年12月我部以环验函〔2013〕68号文认为,该工程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场建设不规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完善、厂区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原有灰渣场改造未完成、环保设施运行效果未达到要求等问题,尚不具备环保验收条件。之后,你公司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整改,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又于2014年5月15日进行了现场复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0.4万吨/年脱墨浆生产线和2×20万吨/年造纸生产线,配套建设260吨/小时多燃料循环流化床锅炉及50兆瓦抽凝式发电机组、6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站等辅助及公用工程,工程总投资27.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02亿元。2007年11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环审〔2007〕455号)。工程于2008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9月27日经湖南省环保厅同意投入试运行(湘环函〔2011〕421号)。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发生了以下变更:
(一)脱墨浆生产线规模由34万吨/年减少至20.4万吨/年;造纸生产线由1×40万吨/年变更为2×20万吨/年;热电站发电机组规模由60兆瓦减少至50兆瓦。
(二)污水处理站规模由5万吨/日增加至6万吨/日;取消新建灰渣场,新建2座1000立方米灰库和1座500立方米渣库,灰渣综合利用不畅时利用原有灰渣场贮存;热电站锅炉烟气脱硫由炉内添加石灰石变更为炉外石灰石-石膏法,烟囱高度由100米增加至150米。
上述变更未事前履行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落实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措施,废纸脱墨车间尾渣装车点、脱墨渣装车点、污水处理浆渣转运点和污泥堆存点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脱墨浆车间产生的制浆废水和热电站脱硫废水送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造纸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送原有生化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热电站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和化水车间废水经原有湿灰场澄清后排放。全厂废水总排口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二)废气
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后通过150米高烟囱排放;贮煤场采用半封闭煤棚,设置有喷淋抑尘设施,输煤皮带尾部设置有布袋除尘器。安装了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三)固体废物
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脱墨渣和废聚酯网,厂内设置有危险废物暂存库,脱墨渣送锅炉焚烧处置,委托湖南衡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聚酯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和废水处理污泥等,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四)噪声
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五)环境风险防范及其他
危险化学品贮槽设置有围堰和应急截断设施,建设了3万立方米事故应急池,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岳阳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备案。按照环评批复“以新带老”的要求,完成了原有热电站1-4号锅炉烟气脱硫改造、灰渣场防渗改造和贮煤场封闭改造。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废水及地下水
脱墨车间废水排口总铅浓度、脱硫系统废水排口总砷、总汞浓度和灰渣场排口总砷、总汞、总铅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全厂废水总排口pH值、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灰渣场排口pH值、悬浮物、氟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排放浓度、雨水排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灰渣场地下水pH值、氟化物、砷、汞、铅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二)废气
热电站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二恶英排放浓度符合参照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58-200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公司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烟尘150.1吨、二氧化硫1012.6吨、化学需氧量1803.9吨,符合原湖南省环保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工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快锅炉烟气处理设施改造工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限值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与地方管理部门形成联防联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我部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和岳阳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0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