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太阳山(罗山)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宁夏太阳山(罗山)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组织验收组于2011年11月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新建太阳山330千伏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本期建设240兆伏安主变压器1组,330千伏出线2回,110千伏出线4回,低压电容器2组,低压电抗器2组;
(二)新建330千伏太阳山~黄河变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68.192公里,位于甘肃省吴忠市、中卫市。
(三)新建330千伏黄河变~宁安变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24.568公里,位于甘肃省中卫市。
工程总投资约223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48.15万元,占总投资的1.55%。
二、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太阳山(罗山)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变电站及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要求。
(二)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
(三)变电站周围采取了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站内道路路面进行了硬化。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线路塔基周围已恢复原有功能。工程采取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进站道路两侧绿化,不外排。变电站设有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变电站运行的各项环保要求。
(五)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知,100%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我部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及吴忠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批准后的验收调查报告分送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及吴忠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
2014年9月23日
抄送:国家电网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吴忠市环境保护局,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