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松原至双辽(吉蒙界)段(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你局《关于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松原至双辽(吉蒙界)段(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吉高建局〔2014〕13号)及附送的《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松原至双辽(吉蒙界)段(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6月10日至1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2008年6月我部以环审〔2008〕45号文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和四平市境内,内容包括大广松原至双辽段和长深支线双辽过境段,本次验收为已建成的大广高速双辽至二莫段、长深高速双辽过境段和双辽连接线。大广高速二莫至解放段的第二松花特大桥、宁江连接线和前郭连接线尚未建成,故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大广高速双辽至二莫段起点位于松原市西南二莫村附近,止于吉蒙交界的新开河,路段长198.27公里,长深高速双辽过境段起于大广高速公路和长深高速公路交叉点的大富互通,止于吉蒙交界的平齐铁路,路线长32.1公里,上述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双辽连接线起点位于双辽市东南的金良村附近,与国道G303相接,终点位于双辽市污水处理厂附近,与双辽市规划的白市街相接,全长5.417公里,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
工程总投资51.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9亿元,占总投资的2.12%。
工程于2007年12月开工建设,2010年9月建成通车。目前,交通量为营运近期预测车流量的77.2%,工程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K28+668至K35段和K215+100至K229+960段发生摆动,路线摆动幅度在800米范围内,涉及线路长度约20公里。上述变更未依法履行环保审批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环评阶段工程涉及声环境敏感目标14处,包括13处村庄和1所学校。由于工程线位微调,工程实际涉及18处声环境敏感目标,包括17处村庄和1所学校。对大德营子村10户居民进行了搬迁。
(二)沿线排水系统较为完善,路基边坡采用生态防护和工程防护相结合的方式,路基边坡、中央分离带、收费站、服务区等采用当地树种进行了绿化。取土场、施工营地、预制厂、拌合站等完成了生态恢复工作,未设置弃土场。工程以路基形式穿越一马树森林公园路段约3公里。该路段路基边坡开挖采用机械化施工作业,未采用爆破法,未在一马树森林公园内设置取土场。
(三)沿线管理所、服务区和收费站燃煤锅炉配套设置了湿式除尘设施或陶瓷多管除尘设施。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或排放于附近边沟。
(四)制定了《大广高速公路松原至双辽段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在吉林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备案。沿线桥梁两侧均设置了防撞护栏和钢护栏等工程防护措施。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在现有车流量条件下,工程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深井子收费站、乌兰塔拉管理所、长岭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各项监测因子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一级标准。
(三)沿线锅炉烟气中烟气黑度、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01)2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第二松花江特大桥、宁江连接线、前郭连接线通车运营后,应及时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开展全线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监测工作,预留噪声治理资金,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降噪措施。
我部委托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和松原市环境保护局、四平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8月1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松原市环境保护局,四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