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核工业新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役核设施安全隐患应急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贵州核工业新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贵州核工业新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役核设施安全隐患应急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于2014年7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包括276厂尾矿库和761矿尾渣(废石)堆两部分。276厂尾矿库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坝体治理、滩面治理、防洪工程、公路硬化、更新防护网、建设位移沉降观测设施等;761矿尾渣(废石)堆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防洪工程、修复护坡和植被、设立隔离设施和警示标识等。
二、贵州省辐射环境监理站提供的《贵州核工业新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役核设施安全隐患应急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表明:项目消除了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改善了周围的辐射环境质量。
三、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你公司应做好276厂尾矿库和761矿尾渣(废石)堆等有限制开放使用场所的长期监护与监测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批准后的验收监测表分送我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保护部
2014年8月11日
抄送: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环境保护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