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华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6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报告》及附送的《甘肃华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5月4-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擅自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热电站发电机组由1台50兆瓦抽凝机组变更为2台30兆瓦抽凝机组,低温甲醇洗工艺尾气由通过65米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配管至热电站锅炉150米高烟囱排放,甲醇运输由火车为主、汽车为辅变更为全部采用汽车运输。上述变更未依法事前履行环保手续。
(二)未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对硫磺回收装置900米防护距离内的纪家庄268户居民实施搬迁。
(三)未落实环评批复关于罗家沟灰渣场采取防渗措施的要求,目前已在渣场堆放气化炉渣。
(四)未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废异丁基油、废机油未按规定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五)甲醇运输方式变更后汽车装运站未建甲醇气回收系统,硫磺回收装置中硫磺补集器腐蚀严重,刺激性气体无组织排放严重,卸煤坑、临时煤场、料仓等贮运设施降尘措施不完善。
(六)厂界昼、夜间噪声存在超标现象。
(七)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100份调查问卷,其中40名被调查者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不满意,主要反映废气、恶臭和噪声排放影响。2010年初至2012年5月华亭县环境保护局共接到5起该项目环境信访事项,主要反映废气、废水和噪声排放影响。
二、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内容擅自变更,并存在污染扰民问题,不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经验收不合格。
你公司应尽快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向我部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该项目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正式投入生产。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评司验收处 张波
电话:(010)66556429
传真:(010)66556430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7月1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平凉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