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北跨黄河大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山东济南建邦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济南北跨黄河大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建邦大桥﹝2014﹞1号)及附送的《济南北跨黄河大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6月5日至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境内,起于济南市二环西路与济青公路连接线交叉点,止于济南丁庄与国道G309相接,全长5272米,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沿线设收费站1处,特大桥1座,河堤内桥墩9座,主河槽内桥墩1组,小桥1座。工程总投资1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01万元,占总投资的0.64%。
2005年7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5﹞605号文批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工程于2008年10月开工, 2010年12月竣工投入试运行。目前,工程平均车流量达到预测近期平均车流量的62%,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环评阶段公路沿线涉及丁庄、新徐庄和丁口村3处声环境敏感目标。验收调查时公路沿线200米范围内分布有丁庄、新徐庄2处声环境敏感目标,由于线路摆动,丁庄首排房屋距公路300米,超出验收调查范围。新徐庄两侧已设置3米高、1180延米声屏障。
(二)工程不设取土场,取土购自黄河清淤晒干土,弃土主要用于填筑服务设施区场地。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两块临时占地完成了复垦工作,一块临时占地恢复原貌后交由地方使用。路基边坡、路基两侧、中央分隔带及沿线服务设施均进行了植被绿化。全线不涉及野生保护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目标。
(三)收费站生活污水通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委托济南市天桥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定期清运。沿线服务设施均设垃圾桶、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济南市天桥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公路沿线洒落的固体废物由专职公路养护人员定时清扫。
(四)制定了《济南建邦黄河公路大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济南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2﹞31号)将工程所跨区域划为黄河干流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桥位下游距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约2公里。跨河大桥建设了防撞护栏,增设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设置了饮用水源警示标志。收费站生活废水不直接排入黄河。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在现有车流量条件下,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运营后,应预留环保专项资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噪声超标时应及时采取降噪措施。
我部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和济南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7月2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