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凉罗汉洞至定西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甘肃长达路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平凉罗汉洞至定西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甘长达发﹝2013﹞133号)及附送的《平凉罗汉洞至定西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3月6日至7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甘肃省平凉市、白银市、定西市境内,由东西两段组成。东段起自平凉市泾川县罗汉洞,止于甘宁界沿川子,西段起自宁甘界静宁县司桥,止于定西市安定区十八里铺。工程主线全长229.94公里,另连接线为长庆桥至罗汉洞,长26.92公里。除泾川县过境段约57.03公里利用既有一级公路改建外,其余全部为新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24.5米至26米。全线建设大中桥99座,中小桥68座,隧道6座,涵洞889道,通道224处,天桥120处,互通立交13处,分离式立交23处。全线设服务区4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14处,隧道管理站6处。工程总投资约为76.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4亿元,占总投资的1.61%。
2004年11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4﹞471号文批准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于2006年3月开工,于2009年12月竣工。目前,车流量达到营运初期预测值的75.32%,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发生如下变更:
(一)服务区和收费站燃油或燃气锅炉变更为燃煤锅炉。
(二)静宁立交收费站由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变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静宁县八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在温泉宾馆、芦寨村小学、韩家沟村等29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路段设置了高度3米,总长7245延米声屏障。静安立交收费站生活污水排入静宁县污水管网,其他服务设施均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会宁服务区、西巩驿立交收费站各设蓄水池1座。
(二)工程沿线路基边坡采用生态防护和工程防护相结合的方式,中央分隔带、边坡、隧道洞口、互通立交以及沿线设施区进行了绿化,绿化植物选用乡土树种。取土场和弃渣场均进行了利用或采取了恢复措施。全线施工营地、施工便道、预制件场、拌合站等临时用地采取了生态恢复措施或作为当地其它用途。
(三)工程穿越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路段长6.648公里,未涉及保护区内的地质遗迹和古文化遗迹。工程施工阶段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设置了1处隧道弃渣场和1处施工营地,未设置服务区、隧道管理所、观景台等服务设施,施工结束后弃渣场和施工营地均进行了生态恢复。自然保护区路段设置了禁鸣标志。
(四)工程开工建设后,泾川县水泉寺水源地和新增的泾川王村水源地划分了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目前工程部分路段在两个水源地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工程通过泾川县水泉寺水源保护区的泾河大桥设置了加固防撞护栏、桥面雨水径流收集系统和收集池。工程通过泾川王村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了路面雨水径流收集池。工程通过平凉市养子寨泾河水源保护区的泾河大桥设置了加固防撞护栏、桥面雨水径流收集系统和收集池。静宁县东峡水库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了路面雨水径流收集池。制定了《平凉(罗汉洞)至定西高速公路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在现有车流量条件下,工程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昼、夜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限值要求。
(二)工程沿线9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各项监测因子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静宁立交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由静宁县八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葫芦河。
(三)工程沿线服务区燃煤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运营后,应预留环保专项资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噪声超标时应及时采取降噪措施;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我部委托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和平凉市、白银市、定西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7月1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平凉市环境保护局,白银市环境保护局,定西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