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电谏壁电厂2×1000兆瓦机组扩建工程14号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
你厂《国电谏壁电厂关于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14号机组竣工环保验收的请示》(谏电基〔2013〕121号)及附送的《国电谏壁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14号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2〕第149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3年12月17日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新建1台1000兆瓦超临界凝气式燃煤发电机组,配套1台3040吨/小时超超临界变压直流锅炉及相应生产公辅设施。建设静电除尘器,煤场,输煤栈桥等。总投资44.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2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9%。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8月批准该工程13号、14号机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6〕37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8月核准该工程(发改能源〔2012〕2792号)。其中配套1×50000吨煤码头改扩建工程和13号机组分别于2011 年8月和9 月通过我部验收(环验〔2011〕205号和环验〔2011〕255号)。14号机组于2012 年6 月进行试生产(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境保护核准通知,2012年第85号),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四期工程8 号机组及五期工程9号、10 号机组分别于2012 年2月、2011 年4 月和2012 年4 月完成低氮燃烧器改造。7号机组已经关停。西厂界临近江口村区域设置了长度260米、高度7.5米的隔声屏障。西厂界临近江口村居民已全部拆迁。3号、4号和5号贮煤场建设了防风抑尘网。贞观山灰场附近居民17 户已搬迁。
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建设内容未发生变更。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三室四电场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后,通过240米高烟囱排放。本期工程新建封闭式圆形煤仓;在原有露天煤场周围设置喷淋装置,煤场地面定时用水冲洗。煤码头、输煤栈桥、输煤运转站、碎煤机室等采取密闭措施的基础上,配置除尘设备。煤码头装卸过程喷水防尘,输煤皮带全封闭。
(二)废水
工业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均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设有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站、脱硫废水处理站、煤泥水处理系统等废水处理设施。煤码头设有煤水回收池。化学酸碱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作灰渣调湿。脱硫废水经处理后用作灰渣调湿。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用作灰渣调湿。煤码头地面冲洗水、雨水经收集后送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三)噪声
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用了隔声罩、消声器、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锅炉对空排汽管道、安全阀排汽管道上设置了小孔排汽消声器。锅炉送风机、引风机装设了消声器。主要生产厂房设置了双层隔音窗、双层门。输煤转运站和碎煤机室采取全封闭措施。厂区内建设了绿化隔声带。西厂界设置了隔声屏障。
(四)固体废物
工程采用灰渣分除、干出灰、排渣方式,对干灰进行粗细分排。灰渣、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运至贞观山灰场。
(五)环境风险
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已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六)污染物总量
本工程的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为687.6吨和950.5吨,符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1534.5吨。
三、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气
发电机组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 时段标准限值要求。8号、9号和10号机组锅炉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 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周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液氨罐区氨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二)废水
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各监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一级标准要求;总镉、总汞、总砷监测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各监测值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一级标准要求。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各指标监测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一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各监测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一级标准要求。冷却水取水口和排水口温差范围2.6-3.7℃,温排水口余氯浓度为0.05-0.12毫克/升。贞观山灰场地下水监测井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要求。
(三)噪声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该项目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我部委托江苏省环境保护厅、镇江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2月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江苏省环境保护厅、镇江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