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家寨、渡口河净化气集输管道工程(南坝-万州-忠县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罗家寨、渡口河净化气集输管道工程(南坝-万州-忠县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中油安〔2013〕250号)及附送的《罗家寨、渡口河净化气集输管道工程(南坝-万州-忠县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2013年11月21-22日,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罗家寨、渡口河净化气集输管道工程分为东西两条线,本次验收范围为东线工程。东线工程包括干线和支线,干线起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途经重庆市开县、万州区,止于重庆市忠县干井镇,长155.86公里;支线位于重庆市万州区,从万州清管分输站至万州配气站,长10.82公里。沿线共设工艺站场4座,包括南坝首站、万州清管分输站、万州配气站和忠县末站,设置7座截断阀室,气源为万州净化厂和华北天然气管网,设计输气量为570万立方米/日,其中支线输气量为290万立方米/日。工程总投资4.5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195万元,占总投资的11.45%。
2006年9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6〕457号)。工程于2006年10月开工建设,2007年7月竣工完成,2010年5月分别经四川省环境保护厅、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工程投入试运行(川环建函〔2010〕149号、渝(市)环试〔2010〕055号、渝环建函〔2010〕235号)。工程试运行期间,实际输气量为250万立方米/日,其中支线输气量为20万立方米/日,运行负荷分别为设计输气量的43.8%和6.8%。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复后,建设地点、管径、输气压力、输气规模等未发生变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气源由罗家寨净化厂、渡口河净化厂及铁山坡净化厂变更为万州净化厂和华北天然气管网。干线输气路径由南坝首站经万州分输站送至忠县末站,变更为由忠县末站输往万州分输站,再与万州净化厂进气汇合后输往南坝输气站。干线和支线管道长度较环评分别减少21.14公里和1.68公里。
二、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占地254.58公顷,其中临时占地252.11公顷,永久占地2.47公顷。施工作业带宽度控制在12米-14米,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实施了土地复耕和生态恢复措施。全线未设置料场和弃渣场,委托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
(二)工程穿越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长度3公里,穿越青龙风景区长度1.5公里;在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进山前设置了南门阀室,在下山后设置了高梁铺阀室;在青龙山风景区前段设置了万州清管分输站,在出风景区后设置了龙鼓阀室。
(三)工程穿越河流5条,以定向钻方式穿越青龙风景区青龙河(瀼渡河),以大开挖方式穿越其他河流。定向钻施工废弃泥浆在泥浆池干化,施工结束后进行了覆土恢复。大开挖施工安排在枯水期,其中穿越佑溪沟施工安排在三峡水库蓄水前完成。
(四)管道沿线站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声源设置了减震基础,在调压阀处安装了消声器。清管作业采用密闭不停气清管流程,清管时进站天然气通过旁路越站输送,不进行放空引球作业。各站场清管或检修时排放的天然气由20米高放空管排放。
(五)试运行期间,南坝首站、万州清管分输站生活污水收集至化粪池;由于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万州配气站内全自动生活污水净化设备目前未正常运行,生活污水暂收集至化粪池。各站场清管废水均收集在排污池中自然蒸发。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成立了应急组织机构,配备了应急物资,编制了应急预案,建立了有关管理制度和应急反应机制,定期进行了安全检查、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南河和瀼渡河穿越下游断面各项常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二)万州清管分输站和忠县末站场界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南坝首站东南面、万州清管分输站南面噪声监测点位紧邻公路,受车流量影响夜间噪声略有超标。忠县末站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万州清管分输站、忠县末站附近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协助地方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做好管道沿线两侧红线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
我部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厅、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达州市环境保护局、万州区环境保护局、开县环境保护局和忠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2月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四川省环境保护厅,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达州市环境保护局,万州区环境保护局,开县环境保护局,忠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