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60个检查组共检查企业90家,发现51家企业存在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组均已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截至7月13日,共检查企业888家,对590家企业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6%。
7月13日检查发现问题企业名单
序号 省份 市 县(区) 企业名称 涉嫌环境违法行为 1 天津市 宁河区 天津诚信塑料原料有限公司 1、一台造粒机无环评审批手续; 2 天津市 静海区 天津富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台湿式铜米机及配套的三级沉淀过滤治理设施无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3 天津市 静海区 天津恒安鑫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经营情况记录簿不全。 4 天津市 静海区 天津瑞文工贸有限公司 干式铜米机和破碎机无环评审批手续。 5 天津市 静海区 天津凯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未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6 天津市 静海区 天津市旭日达工贸有限公司 1、2套干式铜米机、1套湿式铜米机,与环评中确定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不符,未向属地环保部门进行报备;新建1套抛丸机生产设备,无环评审批手续,并投入使用; 7 河北省 保定市 安新县 河北津安铜业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 8 河北省 廊坊市 大城县 大城县万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016年只进行了2次废气环境监测,监测频次不够。 9 河北省 廊坊市 大城县 廊坊运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只进行了2次废气环境监测,监测频次不够。 10 辽宁省 丹东市 东港市 东港恒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生产废气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11 上海市 松江区 上海容有实业有限公司 1、未能执行经营情况记录薄制度,无地磅单、领料单、销售单、不可利用废料去向等出入库的原始记录,未能提供用电单据;环境监测频次未达到每季度一次; 12 江苏省 无锡市 江阴市 江阴比图特种纸板有限公司 1、未经批准,擅自将污泥转移出省处置; 13 江苏省 无锡市 江阴市 江阴市金光化纤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废油桶)未存入危险废物库,与非危险废物混堆。 14 江苏省 苏州市 太仓市 盛兴环保资源(太仓)有限公司 1、建设的1台浮选设备没有环评手续,已经投入生产; 15 江苏省 苏州市 太仓市 盛鑫再生资源(太仓)有限公司 1、5台破碎机未安装粉尘收集设施; 16 江苏省 连云港市 连云区 连云港昌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1、无排污许可证排污; 17 浙江省 宁波市 镇海区 宁波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废油漆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随意贮存。 18 浙江省 宁波市 镇海区 宁波恒业再生金属有限公司 1、产生危险废物交园区管委会统一收集,但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19 浙江省 绍兴市 嵊州市 绍兴瑞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20 浙江省 金华市 婺城区 浙江金华丁丁实业有限公司 1、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后的残余物(废塑料等)露天堆存在厂区内,地面无硬化、苫盖不完全,未进行无害化处置; 3、危险废物(废机油)管理台账不规范。 21 安徽省 阜阳市 颍上县 安徽颍上县富颍纺织有限公司 1、2万锭纺织项目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主体设施即投产运行; 22 福建省 泉州市 惠安(台商投资区) 泉州市盈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废包装袋、污泥等不可利用废物贮存不规范; 23 福建省 莆田市 涵江区 莆田市恒信塑胶有限公司 1、注塑车间未按环评要求配套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直接高空排放; 24 山东省 青岛市 莱西市 青岛威东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未经环评审批,增加5条密炼生产线; 25 山东省 烟台市 莱州市 莱州鲁通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1、未经环保审批,新上32台抄纸机及相关生产设备并投入生产,未经审批擅自建设15万吨/年果袋纸生产项目; 26 山东省 淄博市 临淄区 淄博欧齐塑胶有限公司 1、未按照相关要求每季度监测熔融挤出工段排气筒有组织大气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 27 山东省 临沂市 兰山区 临沂财茂五金塑业有限公司 1、危险废物仓库建设不规范,其中一间仓库无标识,另一间标识不准确;废矿物油无管理计划和相关制度;危险废物台账不规范,没有入库贮存点、出库处置情况内容; 28 山东省 菏泽市 单县 山东天元集团有限公司 1、分拣工段产生的废塑料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露天堆放在未进行防雨、渗、漏处置的空地; 29 山东省 滨州市 惠民县 滨州金汇网业有限公司 造粒后产生的残余物、废旧托盘等固体废物随意堆放,无“三防”措施。 30 山东省 滨州市 惠民县 山东惠民惠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在新厂区开工建设年产50000吨塑料再生造粒项目; 31 湖南省 邵阳市 隆回县 湖南瀚星纸业有限公司 1、未无害化处理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后的残余物; 32 广东省 广州市 增城区 增城市博大塑料五金有限公司 1、三台上料机未做环评; 33 广东省 佛山市 南海区 佛山市南海中阳金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34 广东省 江门市 台山市 台山市新海塑料有限公司 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5 广东省 湛江市 吴川市 吴川市永圣实业有限公司 1、废活性炭未按规定进行申报; 36 广东省 肇庆市 高要区 肇庆市高要区华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未按监测频次规定对3套喷淋废气处理设施进行自行监测; 37 广东省 肇庆市 高要区 肇庆市高要区华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38 广东省 肇庆市 四会市 四会市亿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废机油、含油垃圾与工具混合贮存。 39 广东省 梅州市 蕉岭县 梅州市新力再生塑料有限公司 1、未按国家规定要求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未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规范,2016年至目前无危险废物转移记录; 40 广东省 梅州市 蕉岭县 梅州市华建再生塑料有限公司 1、排气筒高度不符合环评15米的要求; 41 广东省 梅州市 蕉岭县 蕉岭恒达塑化有限公司 1、排气筒高度不符合环评15米的要求; 42 广东省 梅州市 丰顺县 丰顺县顺兴塑料有限公司 1、近5年经营情况记录簿相关材料缺失; 43 广东省 汕尾市 海丰县 泰利塑胶(广东)有限公司 1、危险废物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44 广东省 中山市 民众镇 中山铧福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排污许可证中包含2个废气排口,实际为4个废气排口; 45 广东省 清远市 清城区 清远市宝联塑料有限公司 1、拉丝造粒生产线2015年10月新建4台造粒机未经审批; 46 广东省 清远市 清城区 清远市金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废油漆桶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 47 广东省 清远市 清城区 清远市金盛塑料有限公司 1、危险废物外包装物上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48 广东省 清远市 清城区 清远市中联塑料有限公司 1、未取得废水、废气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放污染物; 49 广东省 揭阳市 揭东区 揭阳市蓝成塑料有限公司 1、粉碎工序未配套建设集气罩及除尘设施; 50 广东省 揭阳市 揭东区 揭阳市悦来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项目粉碎及搅拌工序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 51 广东省 云浮市 罗定市 罗定市美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后的残余物未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交由无资质的废品回收站处置;
2、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4、监测频次不足。
2、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环境监测;
3、拆解后的进口固体废物混堆有废线路板。
2、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环境监测。
2、未使用的活性炭和废活性炭混合贮存在危险废物仓库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
3、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污泥、废塑料、废油漆桶大量露天堆放;
3、未对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漆桶、消泡剂废桶等危险废物进行申报。
2、废活性炭在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未如实填报;废矿物油未进行申报,转移处置台账记录混乱;
3、原料与成品未进行分区,原料内夹杂大量未经清洗使用的废塑料;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2、危险废物暂存点标识不规范;
3、生活污水未按要求接入污水管网;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2、拉丝机、造粒机挤出口废气集气罩不能有效收集废气;
3、危险废物贮存间三防措施不完善,废活性炭2014年、2015年无更换记录;
4、擅自新建粉碎机一台,未报批环评。
2、废矿物油桶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三防”措施不到位;
2、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变更年产3万锭纺织项目的部分生产设施和生产工艺。
2、真空煅烧炉产生的气体未接入废气收集装置处理。
2、新增印刷工序生产塑料标签,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擅自扩建的生产线未经环保验收,正式投入生产。
2、未制定、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无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相关台账资料。
2、未按环评要求在聚乙烯生产车间挤出造粒出口端安装集气罩和焦炭吸附排放装置、未按环评要求在企业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3、电缆粒料生产车间热融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热融工段集气罩为敞开式收集,未封闭;
4、未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2、破碎车间的洗料废水涉嫌规避监管排入外环境;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4、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
2、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桶)未按规定收集、贮存,随意堆放,部分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流入九号机车间外排水沟。
2、2016年未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备案危险废物。
2、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3、染料内衬袋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2、生产车间废气排放口未达到环评要求15米的高度;
3、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没有应急设施、设备。
2、未按国家规定申报危险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标识、标签;
3、活性炭长期未更换;
4、未按规定开展排污申报登记。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3、部分废活性炭去向不明。
2、2017年经营情况记录簿不符合规定要求,无进口固废夹杂物和生产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原始凭证。环境监测频次达不到每季度监测1次的要求,2017年至目前仅在6月份监测1次。
2、未按国家规定要求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未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库,2016年至目前无危险废物转移记录;
3、废塑料粉碎工序破碎机排气口未采取粉尘集中收集处理措施,破碎工序废气直接排放;
4、2017年经营情况记录簿不符合规定要求,无进口固废夹杂物和生产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原始凭证。环境监测频次达不到每季度监测1次的要求,2017年至目前仅在6月份监测1次。
2、未按国家规定要求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未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2016年至目前无危险废物转移记录;
3、2017年经营情况记录簿不符合规定要求,无进口固废夹杂物和生产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原始凭证。环境监测频次达不到每季度监测1次的要求,2016年仅在7月份、12月份共监测2次,2017年至目前仅在7月份监测1次。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过滤网)台账制作不规范,无转移去向记录;
3、2016年度进口固废加工利用情况记录簿与进口固废加工利用情况季度报表数据不符,且未按规定上报进口固废加工利用情况季度报表。
2、废机油、废乳化液交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3、表面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识。
2、未向环保部门申报废活性炭产生及贮存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未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培训。
2、危险废物场所覆铜板、木板与废线路板混放;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2、2017年2季度委托检测报告无废气污染物检测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3、未向环保部门进行危险废物(废灯管)申报登记,未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未建设生活污水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系统。
2、环评批准为8台注塑机,现场实际安装10台注塑机,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规模。
2、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4、未履行日常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