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7-02-23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7-02-23 来源:环境保护部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我部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核辐射与电磁辐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修订和整合,制定了新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环办〔2010〕86号)《关于核辐射与电磁辐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环科函〔2008〕1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

  2017年2月22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2月23日印发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