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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20号建议的答复

2016-08-08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6-08-08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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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丙等10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粤桂两省(区)九洲江―鹤地水库流域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鹤地水库纳入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

  2011年以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开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鼓励探索“一湖一策”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2014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湖泊规划》),鹤地水库已纳入《湖泊规划》中。2016年2月,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跨界跨省(区、市)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水体保护项目进行了整合。目前,鹤地水库已纳入项目储备库中。

  下一步,我们将对储备库中项目予以统筹考虑,并加强指导地方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旦批复或下达,项目即可落地,资金就能实际使用,促进鹤地水库相关项目实施。

  二、关于九洲江跨界流域水源保护与生态补偿

  2015年,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在九洲江等流域开展跨地区生态补偿试点。2016年3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四部门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加快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鼓励跨省流域上下游省份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对达成补偿协议、建立补偿机制的重点流域,中央财政给予奖励。目前,经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积极协调,广西、广东2省(区)已签署九洲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在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机制基础上,加强合作交流,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共同保护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同时,中央财政已明确对九洲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司 谢琼

  联系电话:(010)66556270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5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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