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南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云南星云湖流域治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星云湖纳入国家湖泊保护治理范围的建议
2011年开始,财政部会同我部联合开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选择部分重点湖泊试行“以奖促治”,探索“一湖一策”保护方式,引导建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2013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湖泊规划》),星云湖尚未纳入《湖泊规划》范围。
为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2015年7月,中央财政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财政部会同我部出台《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中央财政于2015年和2016年分别向云南省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6亿元和2.93亿元,采取切块下达方式,由云南省统筹安排用于水污染防治。云南省可根据星云湖环境保护需求,统筹安排上述资金予以支持。2016年2月,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要求建立省级项目储备库并在此基础上积极申报中央项目储备库。云南省可按照该通知要求,结合水污染防治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十三五”水污染治理和保护项目前期工作,将星云湖流域相关环保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并申报中央项目储备库。我部将积极协调财政部,对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环保项目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统筹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水十条》要求,加大对包括星云湖在内的云南省高原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协调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调整完善资金支持渠道和方式,更好推进星云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关于将星云湖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覆盖范围的建议
2010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星云湖流域尚未列入规划里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2015年11月,我部联合中科院完成《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结合生态功能评估对区划进行修订,对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调整,星云湖流域所在的玉溪市已被划入“无量山-哀牢山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此项修编工作将作为技术基础,支撑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修订以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调整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发展改革委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修订工作,争取将星云湖流域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并协调财政部按照有关转移支付政策统筹予以支持。
三、关于支持星云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解决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的建议
2008年,国家提出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近8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不断加大对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依托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着力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大力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截至2015年,包括星云湖在内的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累计完成沿湖1377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对削减入湖污染负荷、减少面源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三五”期间,我部将结合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水十条》,继续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国将新增完成约13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云南省可按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办法,结合本省实际,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我部将协调财政部,对星云湖流域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统筹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张国平
联系电话:(010)66556874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5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