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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609号建议的答复

2016-08-05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6-08-05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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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国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的建议”由我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研究管理职能,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和能力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力度。根据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关精神,各地在推进地方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把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作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抓手,一些地方将农村环境保护与城市环境保护统筹规划、统一管理,通过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能力建设等,不断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同时,部分地区还通过“花钱买服务”等办法,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新机制。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规定,地方政府机构具体设置应由当地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中央不宜作统一规定。一些地方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中,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浙江通过县级环保部门向乡镇集中或分片设立派出机构,建立起乡镇环保监管队伍;江苏、山东等地在一些乡镇政府中设立环保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中央编办对这些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总结,供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2011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点任务。2014年,我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国环保系统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意见》,提出统筹开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并向基层倾斜。建设全国环保系统网上培训平台等举措。目前,我部已举办15期乡镇领导干部环保培训班,总共有1500多名乡镇领导干部和地方环保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中央编办等相关部门,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在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政策要求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地方用好现有编制,优化编制结构,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推动地方政府完善农村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

  二、关于研究支持政策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为引导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农村环保工作,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中央财政加大了农村环保支持力度。从2008年开始,国家出台“以奖促治”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境保护,截至2015年底共安排315亿元,支持31个省(区、市)的7.8万多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1.4亿农村人口直接受益。2016年,中央财政又安排资金60亿元,重点支持南水北调沿线及国家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农村环境整治。为进一步缓解畜禽粪污污染问题,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资金1.8亿元,推动畜禽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有效减少了养殖场污染物排放,促进周边环境改善,推动循环农业发展。此外,还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环境友好型农资生产等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如对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包括畜禽产品)免征增值税等。

  下一步,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在统筹有关政策,加强衔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农村环保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三、关于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为将农村环境保护任务落到实处,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分解细化《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有关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并纳入与各省级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加强督办,对农村环境质量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与农村环境治理财政资金分配挂钩,强化对地方的激励与约束。将农村环保工作作为督政内容,加大对地方党委政府环保督察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彭欣然

  联系电话:(010)66556335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4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编办,财政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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