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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534号建议的答复

2016-06-24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6-06-24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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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湖北段建设步伐的建议”由我部和发改委、水利部、林业局、旅游局分别办理。经研究,根据我部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订《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我部配合发改委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11个重要专题中的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研究,编制完成《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研究报告》。报告明确提出了推进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相关部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加强对湖北省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

  此外,我部正在牵头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完善,力争尽快出台。

  二、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我部积极支持湖北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十二五”以来,先后审批湖北咸丰忠建河大鲵、洪湖、南河、大别山、巴东金丝猴、十八里长峡、赛武当、木林子等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湖北省已建立77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05.04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个,面积44.89万公顷。我部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组织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加强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对湖北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支持力度,不断强化保护区监管执法工作。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生态司 张志苗

  联系电话:(010)66103047

  环境保护部

  2016年6月23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6月24日印发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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