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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580号建议的答复

2016-06-28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6-06-28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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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业污水治理和废水零排放政策的建议”由我部和水利部分别办理。经研究,根据我部职责,现答复如下:

  我部赞同您提出的大力推广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新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建议。

  自2007年以来,我部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名录编制工作,对重点行业废水资源化技术进行宣传、推介。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已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废水资源化与“零排放”关键技术产业化作为重要内容,组织有关技术单位进行深入研究并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关成果已列入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水专项第一批)》。我部还通过制修订环保法律法规、出台政策文件推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企业通过生产工艺及污水处理技术改造升级,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大力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尽可能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

  下一步,我部将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业废水污染排放控制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继续开展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筛选工作,将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具备推广条件或示范条件的技术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和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目录,出台推进废水资源化技术指导文件。

  二是联合工信部门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指导电力、煤化工、石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采用节能减排技术。

  三是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对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加严排放要求,倒逼企业升级生产工艺、改造污水处理设施。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文宇立

  电话:66556869

  环境保护部

  2016年6月27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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