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550号建议的答复
罗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用粮票思路治理污染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时期,我国环境治理进程明显加快,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但是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重、生态损害大、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仍然突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您提出的像粮票一样发行国家和地方排污票治理污染的思路,总体上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与我部正在推进的排污许可制、排污权交易等改革具有一致性。
目前,我部正在牵头制定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基本的思路是:通过许可证明确许可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位置和去向等事项,实现对排污行为统一规范监管;排污单位严格落实按证排污责任,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禁止排污单位无许可证或者违反许可证排污;环保部门依证严格监管执法,实施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通过加严排放标准,压缩排污单位的许可排放量,逐步实现环境质量改善。许可证是排污权的确认凭证、排污交易的管理载体,国家和地方鼓励将技术进步、深度治理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削减量在市场交易出售。
2007年以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江苏、浙江等12个省份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7年试点地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您提出的“以税收和就业为基准解决初始分配难题”、“免费初始分配量逐步降低至零”的思路已经在一些试点地区进行探索。目前,我部正开展试点地区政策实施情况阶段性评估,将结合评估结果加强推广示范。
下一步工作中,我部将认真研究、吸收您的建议,加快制定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财司 张华平
联系电话:(010)66556126
环境保护部
2016年7月25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