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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662号建议的答复

2016-08-05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6-08-05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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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推进织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联合财政部积极支持贵州省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期间,共安排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农村节能减排资金)7.4亿多元,支持贵州省1000多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解决了一大批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其中,安排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25万元,支持织金县5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的要求,我部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确定“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再完成30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

  2016年,中央财政已安排9171万元,支持贵州省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下一步,我部将指导贵州省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统筹考虑织金县的实际情况,加大支持力度。另外,地方要结合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效,让更多农民群众受益。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司 贾小梅

  联系电话:(010)66103040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4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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