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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235号(农业水利类30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6-08-15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6-08-15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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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建设运行问题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质好坏直接关系到南水北调工程的成败,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为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上,2012年,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水利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协调河南、湖北、陕西三省(以下简称三省),共同编制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实施。规划提出,在输水总干渠陶岔渠首建设跨行政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水环境响应、监测、传输、应急和决策支持系统,及具有109项饮用水质全分析能力的监督监测系统。规划还明确,三省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规划任务落实、水质目标保障、突发污染事故应急等工作。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机构负责省界断面的水质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印发后,中央预算内资金已安排0.6636亿元支持陶岔渠首水质监测监督应急系统基建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

  关于监测事权上收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2015年起,我部启动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制定了《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全国约270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监测、300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419个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点位全部上收为国家事权,并以此为基础,建成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根据《实施方案》,目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有1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纳入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由国家组织开展监测工作并保障相关建设及运行经费。提案所涉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的12个水质自动站和1个浮标站中,南阳陶岔、史家湾、五龙泉、高湾、张营5个站点已纳入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荆紫关站点计划于2017年纳入,其他6个站点和1个浮标站因不在南水北调中线保护规划中,暂未纳入。下一步,我部将统筹考虑,按照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筛选标准,对剩余站点进行筛选,符合标准的,可逐步纳入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

  关于监测机构垂管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要求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按照中央部署,我部和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初步设想是按照前期准备、地方试点、全面推进的“三步走”路线平稳有序推进。目前《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正从前期准备阶段转换到地方改革方案编制与试点实施阶段。在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我部将积极与相关省份沟通,建议对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作统筹考虑。

  关于后续库区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建设的问题,我部将在配合发展改革委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时积极提出建议,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等相关部门对库区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建设予以全力支持。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15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监测管理司张鹏

  联系电话:(010)66556809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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