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吉喜等3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构建国家生态廊道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导致自然景观破碎化、自然保护区之间景观连通性破坏、生物多样性降低等,已成为我国生态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构建国家和区域生态廊道,维护生态系统的连通性与完整性,对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一、关于“开展顶层设计,构建国家生态廊道,完善国家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议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近几年,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等工作,有效推动了国家和区域生态廊道的建设。
(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自2012年以来,我部组织全国各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保护。将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其中江苏、江西、天津3省(市)已划定并发布实施;海南、湖北2省划定方案已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北京、上海、青海、浙江、福建、河南、陕西等7省(市)划定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其余19省(区、市)已形成初步划定方案。
(二)组织编制《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针对我国自然保护区类型多、数量大、彼此之间缺乏有机联系的状况,我部正在牵头组织编制《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着力构建全国自然保护区网络,优化自然保护区结构和空间布局,增强自然保护区之间的生境连通性,形成完整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维持生态系统连通性、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保障。
(三)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2015年1月,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等13个部门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北京市、吉林省、黑龙江省等9个省(市)已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将着重解决保护地自然生态系统人为切割、碎片化严重等问题,为构建生态廊道奠定基础。
国家生态廊道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将充分借鉴和吸收您的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在生态廊道建设技术、建设模式等研究工作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态系统功能、土地资源、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从区域生态廊道建设入手,逐步推进全国生态廊道建设。
二、关于“配合‘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建设区域生态廊道”的建议
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我部配合发展改革委完成了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专题报告,提出推进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等内容。目前我部正在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进一步强化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为构建区域生态廊道奠定工作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大战略机遇,加强生态保护与监管,维护区域生态功能,推动构建区域生态廊道。
三、关于“建设跨境生态廊道,提升大国形象和地位”的建议
目前,国家林业局已与俄方沟通,拟在中俄边境地区建设东北虎、东北豹生态廊道,以切实提高野生动物栖息地完整性,加强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基因交流和种群恢复。此外,我国正在组织吉林、黑龙江两省开展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增强东北虎豹栖息地的连通性。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借鉴和吸收您的建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跨境生态廊道建设研究,与邻国共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四、关于“优先启动物种保护廊道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的建议
我国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十分重视。近年来,陆续开展了拓宽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野外保护体系、加强对濒危物种的抢救性保护、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合作、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立法执法体系等一系列工作,我国大熊猫、朱鹮、东北虎、扬子鳄等濒危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不断改善,这些物种逐步摆脱灭绝风险,总体上呈现稳中有升的良好势头。
国家林业局已在大熊猫、东北虎、东北豹、亚洲象等重点物种栖息地研究建立生态廊道。同时,我国正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类型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此项工作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之间的联系,为野生动物提供更适应的生存环境。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18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张志苗
联系电话:(010)66103047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