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明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高效节能环保燃煤机组技术改造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能源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强企业责任的建议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缓解资源约束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14次常务会议精神,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要求2020年前,全国具备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其中,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于2017年、2018年、2020年前完成。
煤电企业是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和督促煤电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采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加快推进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确保改造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能源局已授予代表同类机组先进水平的三家煤电企业“国家煤电节能减排示范电站”称号,拟再评选一批煤电节能减排示范电站,并搭建煤电节能减排交流平台,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成熟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目前,各地和各电力集团公司在充分考虑区域电力分布、电网调度、机组检修等因素的基础上均编制了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方案,将逐台机组改造任务落实到年度,明确各项政策措施,并对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运行管理、评价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要求,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有2.6亿千瓦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煤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29%。
二、关于鼓励科研机构参与的建议
“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制定了《洁净煤技术专项规划》,在煤炭提质与资源综合利用、高效洁净燃煤发电、煤基洁净燃料、高效燃煤与工业节能、队伍建设和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部署。研发了世界最先进的超超临界发电机组,600兆瓦空冷机组打破国外技术垄断,250兆瓦级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示范电站投入运行,自主知识产权的600兆瓦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取得了突破并商业化运行。在环境保护方面,常规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取得突破,一些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特别是中低挥发分煤的低氮燃烧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技术进步对节能减排贡献显著。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相关科研单位积极参与,计划围绕煤炭高效发电、煤炭清洁转化、燃煤污染控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业余能回收利用、工业流程及装备节能、数据中心及公共机构节能7个创新链(技术方向)部署23项重点研究任务,推动燃煤发电及其节能环保相关技术创新,促进煤电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国煤电先进技术装备走出去奠定基础。
三、关于完善政策法规的建议
为推进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一是落实电价补贴政策。对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发电机组,按照《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对现役、新建燃煤电厂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分别加价1分、0.5分钱。二是给予发电量奖励。原则上超低排放机组奖励发电利用小时数200小时左右,具体数量由各地确定,并将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列为二类优先发电机组予以保障。三是落实排污费激励政策。督促各地在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同时,对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切实落实减半征收排污费政策。四是推行排污权交易。对企业通过超低排放改造产生的富余排污权,地方政府可予以收购;企业也可用于新建项目或自行上市交易。另外,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给予财政、信贷融资等支持。
为全面推进燃煤电厂达标排放,各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动企业限期治理,一厂一策,逐一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统筹协调,在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同时实施节能改造,降低改造成本和对电网的影响。督促各地加强日常督查和执法检查,防止企业弄虚作假,对不达标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对已享受超低排放优惠政策但实际运行效果未稳定达到的,向社会通报,视情节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并予以处罚。
四、关于强化检测监管的建议
持续推进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在深圳、蒙西电网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范围扩大到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五省(区)电网。2016年3月,又明确将北京、天津、山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列入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并批复了安徽等5省(区)第一个监管周期的电网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输配电价改革为推进发电售电价格放开奠定了良好基础。各地在开展大用户直接交易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通过自主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用电价格。以云南省、蒙西等地区为例,目前上述地区直接交易电量占大工业用电的70%左右。
在电力运行调节工作中,我们一直注重燃煤机组的清洁利用,坚持高效节能环保机组多发电的差别电量政策。发展改革委与各地经济运行部门在制定年度发电计划时,燃煤机组综合考虑机组参数、脱硫、脱硝、除尘、供热、空冷、中水利用、海水淡化等因素,推行差别电量政策,确保高效节能环保机组的利用小时数明显高于其他机组。为鼓励燃煤机组环保排放技术改造,在实行差别电量政策基础上,对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适当奖励发电量。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将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列为优先发电机组予以保障,将机组的节能环保水平列为参与市场的条件,优先交易。
五、关于淘汰小型燃煤发电机组的建议
“十二五”以来,全国累计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火电机组约2800万千瓦,超额完成“十二五”2000万千瓦的目标,电力行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4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落实好相关要求,抓住当前电力供需形势较为宽松的有利时机,加快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重点淘汰供电煤耗高、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且不实施改造的煤电机组,特别是30万千瓦以下、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进一步促进我国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不断提高清洁高效发展水平。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建立节能改造和能效水平、机组淘汰、超低排放改造、达标排放治理管理台账,及时调度梳理改造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改造计划方案,每年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按时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31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王凤
电话:(010)66556285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