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96号(资源环境类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徐金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国生物物种资源出境管控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农业部、质检总局和林业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物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长期以来,一直是发达国家攫取生物资源的主要对象,生物资源流失形势严峻。您提出的“完善我国生物物种资源出境管控”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们开展相关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物种资源出境管控
国家高度重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健全生物物种资源对外输出审批制度,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对外合作管理。2010年,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将促进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合理利用与惠益分享、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出入境查验和检验体系列为优先行动。
目前,我国已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014年,《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015年初,我部牵头成立由11个部门参加的《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专家组,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条例》起草工作。《条例》将对生物遗传资源的获取、惠益分享以及进出境管理作出规定,以保障我国资源安全,维护国家利益。
此外,我部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林业局和中科院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对外合作与交流中生物遗传资源利用与惠益分享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中生物遗传资源的管理;农业部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和《进出口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或者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批规范》,对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进出境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入境生物物种资源检验检疫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管理办法》,并在工作实践中建立了一系列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管理制度。
二、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设施和能力建设
2010年9月,国务院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提出了我国未来2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总体目标、战略任务和优先行动。2015年,国务院批准了《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并于2016年正式启动。我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包括进出境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在内的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评估,制定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进出境查验和截获物处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快速查验鉴定方法,建立远程鉴定系统,建设国家级生物遗传资源查验中心,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和生物遗传资源进出境监管科学支撑体系,加强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能力建设,完善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进出境监管体系。
三、关于深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
为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遏制生物物种资源丧失和流失,2003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我部牵头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17个部委。目前,部际联席会议已召开7次,审议通过了若干重要文件。2011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先后担任主席,成员单位包括25个部委。多年来,部门间加强合作,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及出入境联合执法检查,取得积极成效。此外,多个省(区、市)也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省级协调机制。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加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共同推动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四、关于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物种资源保护公众监督制度
近年来,相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认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物种资源保护工作。如,我部每年组织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举办专家论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进校园活动,制作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展览和宣传片等;农业部组织举办各类知识培训班,在《中国畜牧兽医报》和《中国畜牧业》杂志上开辟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专栏”,编辑出版科普书籍,组织专题展览;质检总局开展国门生物安全和物种资源监管保护公共教育宣传,在学校、航空公司航班上发放宣传材料,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新闻报道,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系列活动。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宣传培训力度,丰富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行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在起草 《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管理条例》时,对公众举报破坏、违法获取生物遗传资源以及惠益分享显失公平等行为的调查、处罚等作出规定,建立和完善物种资源保护公众监督制度。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18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彭慧芳
电话:(010)66556308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