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62号(资源环境类085号)提案答复的函
赵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子产品垃圾回收处理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电器电子产品的使用和废弃量不断增大,由此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又称电子垃圾、电子废物)越来越多。您分析了我国电子废物回收处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推动相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的建议
国家高度重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2009年2月,国务院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我国国情,明确了多渠道回收、基金补贴、集中处理等原则,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法律体系基本建立,《条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一)明确《条例》管理范围。2010年,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四机一脑”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第一批处理目录。2015年,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新版目录加入了手机、传真机、复印机等产品,进一步扩大了《条例》实施范围,新版目录于2016年起实施。
(二)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2012年7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要求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包括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缴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基金补贴制度实施4年来,已审核拨付基金补贴92亿元,超过2亿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入正规企业处理。同时,基金补贴制度对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参与电子废物回收处理活动产生了积极作用,格力、长虹、TCL等生产企业已经在全国布局建设电子废物回收处理网络,共有7家企业获得处理资格,年处理总能力超过1000万台,超过全国年处理总能力的10%。
(三)不断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近年来,我部先后发布相关的处理企业发展规划编制指南、资格许可办法、处理审核指南、信息报送指南等系列配套政策,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5年版)》,不断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各级环保部门加强拆解产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流向管理,正规处理企业拆解产生的印刷电路板、电视阴极射线管玻璃等危险废物,均进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有效控制了拆解产物处置过程的污染风险。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加紧出台关于手机、传真机、复印机等新列入处理目录产品的相关配套政策;深化生产者责任制延伸试点,探索产品生态设计、绿色生产、再制造等促进废旧产品有效利用的方式;研究充分发挥生产、消费、回收、处理等各环节作用的政策,适时开展《条例》实施情况综合评估,提出修订建议。
二、关于加强回收体系建设、发挥社区作用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有关分工,2015年,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部署了分类建设回收体系、完善回收节点功能等工作任务,明确了重点品种回收模式创新等重点工程。从2006年开始,商务部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按规范标准新建和改造现有回收网络体系。经过几年来的努力,试点城市初步形成了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再生资源回收率明显提高。2016年,商务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鼓励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建立或整合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回收企业组织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优化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产业链。
下一步,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将积极推动回收行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建立电子废物回收平台,发展建立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回收体系;引导扶持电子废物回收处理龙头企业创新回收模式,推进电子废物回收行业转型升级。
三、关于加强引导和管理,建立小商贩和正规企业联合体系的建议
多年来,我国电子废物回收以个体商贩上门回收为主。考虑到对回收环节进行补贴操作复杂、监管困难,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对下游处理环节进行补贴,进而带动上游回收工作的基本思路,以落实《条例》确定的多渠道回收、集中处理的原则。
从实践看来,在基金补贴的引导下,个体商贩上门回收的“四机一脑”大部分进入正规处理企业处理。2012至2015年,全国“四机一脑”年规范拆解处理量分别为1009万台、4309万台、7045万台、7600万台(未审核完毕)。如安徽省有6家正规处理企业,2014年和2015年的回收处理量分别达到200万台和360万台。进入正规处理企业的拆解处理量增长迅速,对非正规处理企业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挤出效应,特别是电视机的不规范拆解活动得到基本控制。
四、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环保意识的建议
我部先后通过举办专题宣传活动,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发放宣传材料,在公交车、出租车放映宣传片等形式,对《条例》进行宣传,增强公众对相关制度的理解,为《条例》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公众更好地参与回收处理活动。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16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熊晶
联系电话:(010)66556291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