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秋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局和扶贫办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环保和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两个突出短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保扶贫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加大贫困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将环境保护纳入到扶贫行动中。您的建议对我们做好相关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一、关于全面落实环境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建议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为确保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分解细化《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并纳入与各省级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加强督办,对农村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与考核。考核结果与农村环境治理财政资金分配挂钩,强化对地方的激励与约束。将农村环保工作作为督政重要内容,加大对地方党委政府环保督政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二、关于健全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等,均对农村环境治理作出部署。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要求,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部先后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以奖促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意见》等,发布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规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并指导推动地方出台了一批污水垃圾处理标准和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村庄建设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农业部发布了《休闲农庄建设标准》《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范》,指导督促地方分层次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治理标准、规范体系已初步建立,农村环保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下一步,我部将抓紧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充实农村环境保护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抓紧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责任、义务以及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等内容纳入条例。
三、关于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建议
为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我部不断加大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力度。近年来,每年印发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积极理性参与环境保护。先后拍摄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电影短片,宣传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政策措施;制作了农村环保宣传挂图,并赠送到百个乡镇、千个村庄;连续两年组织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电视台、中国新闻社等多家媒体赴江苏、浙江、宁夏等地采访,宣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效;设计制作了《向污染宣战》《“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等一系列环保主题宣传片、海报及挂图,在城市及广大农村地区播放、张贴。农业部制作了农村清洁工程示范点挂图,组织举办了农垦节能减排培训班,编制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专报》,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经验和做法。
下一步,我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发挥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四、关于做好生态农村建设规划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坚持加强规划引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农村环境保护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完成13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等。我部先后印发了《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关于深化“以奖促治”工作促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配合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等,做好农村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召开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布署“十三五”重点工作;编制实施《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十三五”规划》《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等,统筹规划农村环境保护目标任务,高起点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五、关于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的建议
近年来,农业部在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十二五”期间,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中央安排资金35亿元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不断拓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范围,创新服务机制,推动配方肥入户到田。通过项目实施,基本摸清了土壤养分状况,普及了科学施肥技术,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和节能减排。2015年启动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在全国选择50个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二是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启动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集成推广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模式,推进农企合作共建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基地,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绿色防控覆盖率;推广优质高效农药和现代施药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
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指导地方出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工作目标,推进各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农业环境友好型技术推广,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六、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2008年国家出台了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财政部累计安排专项资金375亿元,指导和推动各地大力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着重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等突出问题。目前,全国已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450多万个(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4.8万套。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有7.8万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涉及31个省(区、市),1.4亿农村人口直接受益。目前,我部已启动“十三五”农村环保“以奖促治”工作,除确保完成新增13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任务,还将努力扩大整治范围,指导各省(区、市)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让更多村庄垃圾污水得到治理。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农业发展银行与吉林、江苏、山东、宁夏、山西5省(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及改厕试点示范,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确定成熟技术,制定标准,完善政策,在全国梯次推开。
为改善农村生活用能结构,农业部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和转型升级,加大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力度。从2014年开始,农业部、财政部累计安排3.6亿元,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以“废弃物+清洁能源+有机肥料”为技术路线,形成一批在清洁生产、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方面有特色的示范点。2015年,中央投资20亿元,支持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386个、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24个。截至2015年底,全国基本形成了农用为主、多元发展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燃料化利用量达到约1亿吨。沼气用户达到4300多万户,年产沼气量达到155亿立方米,受益人口超过1.5亿人。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都提出“扩大退耕还林还草”。2014年、2015年中央投入118亿多元,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分别为500万亩和1000万亩;2016年,全国又安排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510万亩。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司 贾小梅
联系电话:(010)66103040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3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局,扶贫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