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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734号(经济发展类05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6-08-10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6-08-10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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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香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筑对外绿色投资体系,助推‘一带一路’发展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个别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确实存在环保意识淡漠、忽视当地环境法律和国际惯例的现象,影响了我国企业对外形象和投资合作的效益。

  我部高度重视企业对外投资中的环境保护问题。2013年,我部与商务部共同制定了《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要求企业遵守东道国环保法规,倡导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履行环保责任,同时鼓励企业与国际接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企业的环保理念、标准和惯例。发展改革委作为我国境外投资主管部门,一贯要求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实施境外项目要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注重环境资源保护,处理好与当地社区关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2015年,我部制定“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构建生态环保交流合作、风险防范和服务支撑三大体系,搭建沟通对话、信息支撑和产业技术合作三大平台,推动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目前,我部正在推动发布《关于加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加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生态环保工作,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建设绿色、和谐、共赢的“一带一路”。

  一、关于“建立健全对外投资法规法律”

  在研究我国境外投资面临形势以及国外管理模式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商务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境外投资条例》,为我国境外投资规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环境保护部也将积极推动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境外投资条例》。

  二、关于“研究建立对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估机制和监管体系”

  近年来,我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支持绿色投资,推动在“一带一路”实施过程中充分体现环保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2013年12月,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2015年11月,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就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收集、共享、公示,以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推动企业环境信息交流共享。截至2016年3月底,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收录企业环境处罚及许可信息共计13.47万条,涉及企业9.76万户。可查询企业环境信息的金融机构(含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小贷公司)总数共计2647家。仅2015年,含有环境信息的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数量就达到438万多次。前不久,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旨在通过环保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部门共享,构建联合惩戒机制。

  三是推进绿色信贷。推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将企业环境信息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这些信息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许多金融机构对环境友好、清洁生产型企业和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同时限制对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绿色信贷政策有效约束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部将研究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推动开展环境绩效自评价或第三方评价;配合商务部门研究建立对外投资企业环保黑名单制度,引导企业履行环境责任;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推动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借鉴“赤道原则”等国际惯例和规则,进一步推进绿色信贷。

  三、关于“全面深入研究沿线国家环境保护体系,加快建立海外投资环境风险信息数据库和预警系统”

  为深入了解沿线国家的环境保护状况,我部组织研究编制了24个沿线国家的国别环境报告,并出版《“一带一路”生态环境蓝皮书(2015)》,对沿线部分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基本概况、环境管理制度、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土壤、核与辐射等相关环境保护问题以及国际环保合作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整理,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和决策参考。此外,商务部还定期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帮助企业了解东道国环境状况和特点,并设专门章节指导企业熟悉当地环保法规和政策,提高跨国经营能力。

  在此基础上,我部正在推动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共享与决策支持平台,并将在2016年内建成“绿色‘一带一路’”门户网站,为“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和决策工具。

  四、关于“培养企业环境守法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根据工作计划,我部正在推动部分“走出去”重点企业联合发布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倡议,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环境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该倡议计划于2016年9月发布。同时,我部正在收集对外投资企业环境行为的典型案例,并将开展与相关企业的互动交流,通过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促使企业提高环境守法意识,推动和帮助企业加强对外投资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让企业 “走得出、走得赢、走得远”。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1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田舫

  电话:(010)66556537

  抄送:民革中央、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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