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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548号建议的答复

2016-08-09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6-08-09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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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代表团:

  云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将洱海增补为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支持名录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围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建立湖泊保护“以奖促治”机制。2011年开始,财政部会同我部联合开展了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选择部分重点湖泊试行“以奖促治”,探索“一湖一策”的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引导建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二是制定实施保护规划。2013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湖泊规划》),将全国365个水质较好湖泊纳入规划范围。三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2013年11月,财政部会同我部出台《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2015年7月,中央财政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财政部会同我部出台《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列入《湖泊规划》的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进一步加大了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力度。

  洱海作为水质较好湖泊于2011年纳入国家支持范围,并于2013年纳入《湖泊规划》范围,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4.19亿元用于洱海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中央财政通过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云南水污染防治,中央财政于2015年和2016年分别向云南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6亿元和2.93亿元,资金采取切块下达方式,由云南省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水污染防治。云南省可根据洱海污染防治需要,统筹安排上述资金予以支持。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为推动地方尽早谋划“十三五”重点环保项目,2016年2月,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要求建立省级项目储备库,并在此基础上积极申报中央项目储备库。云南省可按照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十三五”水污染治理和保护项目前期工作,将洱海相关环保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并申报中央项目储备库。我部将积极协调财政部,对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环保项目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统筹予以支持。

  感谢云南代表团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张国平

  联系电话:(010)66556874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5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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