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42号建议的答复
郑玉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的监测和管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
国土部门从二十世纪50年代起,开始部署并逐步完善专业性地下水监测工作,建成了包括16876个地下水监测井(点)的监测网络,构建了全国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2014年起,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联合开展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建设,拟再建设两万多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加强对地下水的动态监控,进一步完善预警应急措施。2015年6月,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联合报送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由发展改革委核定并正式批复,建设期3年。工程建成后,将形成相对完善的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网,水位信息采集传输自动化技术水平大幅提升,地下水水质监测覆盖面大幅提高,信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可为地下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将继续组织实施好地下水水量水质监测工作,加快推进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二、关于严格控制影响地下水的城镇污染
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不断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一是健全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范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规划、建设、管理等内容;修订颁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范排水行为。二是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督促各地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要求。三是健全标准体系。制订了有关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政策,以及百余项技术标准和规范,基本建立起涵盖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全过程的标准规范体系。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定期考核制度,每季度通报各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五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指导各地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运行水平。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协同有关部门加快编制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指导地方加快设施建设,提高运行和管理水平,加强城镇污水、污泥、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关于强化重点工业地下水污染防治
为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自2011年起,我部会同国土、水利、财政等部门围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以下称“双源”)开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设置了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以及工业园区等7个专题,调查评估有关工业企业等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状况。截至目前,已建立了“双源”清单并动态更新(约12.42万个),初步完成工业园区等近200个重点污染源周边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2016年1月,我部修订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指导可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建设行为。
目前我部正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拟进一步完善相关条款,为强化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更加完备、有效的法律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围绕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地下水污染犯罪等行为。
四、关于分类控制农业面源对地下水污染
农业部不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减少化肥农药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和组织推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出台《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印发《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一控两减三基本”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总体思路,成立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建立长效工作推进机制。二是推进化肥农药科学施用,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在全国200个重点县(场、单位)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中央财政累计投入85亿元,全面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项目县(场、单位)达到2498个,推广面积达到15亿亩次。深入实施绿色防控,设立国家级绿色防控示范区150个。陆续淘汰高毒农药38种,大力推广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试点建设,建立融合推进示范基地218处。2015年,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麦)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为35.2%、36.6%,分别比2013年提高2.2、1.6个百分点。三是推进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指导河北省制定《2016年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农艺节水相关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一季休耕、一季雨养”的模式,开展季节性休耕试点,实施面积100万,每亩补助500元,休耕任务已落实到县、乡、田。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深入推进科学施肥,推广应用有机肥,推行精准科学施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大中型高效药械,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减少化肥农药对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五、关于有计划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公布京津冀等区域内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2016年3月,我部发布《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工作。同时为借鉴国外经验,在中美水环境合作框架下,中美双方开展了地下水合作示范项目,实地培训指导各地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和技术人员,构建了地下水调查、采样、修复于一体的地下水调查评估技术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优先治理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过程控制以及污染修复工作,并积极培育相关产业,加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重点专项的全链条设计和一体化组织实施,切实提升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司 贾永锋
联系电话:(010)66556270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5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