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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06号(资源环境类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6-08-16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6-08-16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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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

  民进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的提案”,由我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懈努力下,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与此相比,我国环境监管执法能力确实十分薄弱,存在人员力量不足、素质不高、手段不强等问题,已经成为使法律“落地”、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环境的制约因素,不能适应环境保护新形势和新要求。民进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值得参考和借鉴。

  一、关于清楚定位环保部门职责

  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委托执法的法律地位。这些规定为各级环保部门更好地依法履职提供了保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要求,建立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市、县级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为解决现行以块为主地方环保管理体制的弊端,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目前,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于2016年7月22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

  下一步,我部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等改革和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优化环保部门的职责定位,通过精简机关人员、优化队伍结构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能力,充实一线执法岗位,不断推动执法工作重心下移,为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关于加大培训力度

  我部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2011年,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对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人才工程分别做出安排部署,推动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近年来,我部开展了第一批国家环境监测“三五”人才评选,定期组织大规模环境监测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环境监测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全国环境执法人员2015-2017年大培训实施方案,2015年以来,我部累计举办环境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29期,培训近3000人次,各省累计培训约2.4万人次。为规范重点行业的现场环境执法工作,我部印发造纸等9个行业的现场环境监察指南,并定期开展培训。我部还印发了《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人才工程,培养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强化对现有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创新环境监测、执法人员培训方式,组织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探索建设环境执法专家库,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和技术工艺开展执法技能培训,多方面、多层次提升基层环境执法能力。

  三、关于加大环保执法检测监测仪器装备的配备

  国家高度重视基层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通知》明确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保障基层执法用车。2013年,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推动实施基础、保障、人才三大工程。2007-2013年,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安排近100亿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地方环保部门监测、执法能力建设,购置一批专业性环保监测、执法装备。2013年以来,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理顺中央与地方环境事权,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中央财政主要保障中央本级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促进国家环境监测直管网的运行,不再对地方环境监测、执法安排资金。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按照《通知》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对地方工作的指导,督促地方财政保障好同级环保部门履行职责所需费用,将环保部门履职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推动加大基层环保能力建设投入,配置满足常规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需要的仪器设备以及必要的应急监测、应急指挥、现场调查等设备装备,保障执法用车。

  四、关于加大环保执法队伍反腐力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查处的环保部门违纪人数逐年增长。据中央纪委提供的数据,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环保部门人员1898人,其中受党纪处分的1149人,比2014年增长33.8%。近年来,全国环保系统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任务、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强保证。但是,环保系统廉政风险依然存在,惩防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十分艰巨。

  下一步,各级环保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将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严肃查处借环境执法进行吃、拿、卡、要的行为,继续加大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打造一支专业素质强、政治素质过硬的环境执法队伍。

  感谢民进中央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16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李丹

  联系电话:(010)66556476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编办,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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