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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75号(资源环境类01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5-09-21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5-09-21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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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

  民进中央提出的“关于推动并规范我国电子垃圾处理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提案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电器电子产品的使用和废弃量不断增大,由此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又称电子废物)越来越多。同时,提案深入分析了我国电子废物回收处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推动相关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关于加强电子垃圾处理制度设计的建议

  国家高度重视电子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工作。2009年2月,国务院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多渠道回收、基金补贴、集中处理等原则,将电子废物回收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门,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电子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一是明确《条例》管理范围。2010年,将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四机一脑”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第一批处理目录。2015年,又新增废弃手机、打印机、复印机等9类产品列入第二批处理目录,进一步扩大了《条例》实施范围,新目录将于2016年起实施。

  二是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2012年7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要求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包括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缴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基金补贴制度实施3年来,已审核拨付基金补贴64.66亿元,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电子废物回收处理活动,如格力、长虹、TCL等生产企业,已经在全国布局建设电子废物回收处理网络,共有7家企业获得处理资格,年处理总能力超过1000万台,超过全国年处理总能力的10%。

  三是不断规范电子废物处理活动。先后发布相关发展规划编制指南、资格许可办法、处理审核指南、信息报送指南等系列配套政策。近年来,我部还相继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指南(2015年版)》,进一步提高了行业门槛。

  《条例》实施以来,全国共有106家处理企业取得基金补贴资格。2012年至2014年,正规处理企业废弃 “四机一脑”拆解处理量分别为1009.5万台、4308.9万台、7045.4万台。进入规范处理企业的拆解处理量增长迅速,对非正规处理行业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挤出效应,特别是电视机的不规范拆解活动已经基本消失。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整合监管力量,加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废弃后回收处理的全过程管理,加大对非法拆解电子废物活动的打击力度。

  二、关于严格监管,从源头减少电子垃圾总量的建议

  2007年,为加强电器电子产品污染源头控制,提高电子信息产品绿色设计水平,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产生,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实施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修订中,拟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的通知》,旨在激励电器生产者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

  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管机关,一直高度重视对进口固体废物包括电子废物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海关将联合环保、质检等部门继续坚持以“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为目标,加强跨关区联动协作,加大对走私的查缉力度。

  三、关于建立电子垃圾回收体系,系统解决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的建议

  目前,我国电子废物回收从业主体多元化,回收形式多样。个体商贩上门回收吸纳了大部分电子废物。《条例》规定国家对电子废物实行多渠道回收。考虑到对回收环节进行补贴操作复杂、监管困难,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对下游处理环节进行补贴,进而带动上游回收工作的基本思路。

  为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商务部正委托有关协会,建立电子废物回收平台,对行业新趋势、新动态进行跟踪,形成案例汇编;推动生产者责任制延伸试点,创新电子废物回收模式。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推动多渠道回收体系规范化建设,适时推广有示范性、创新性的模式。鼓励处理企业与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回收经营者建立合作机制,引导零售企业、专业回收公司和拆解处理龙头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回收活动,进一步整合和规范电子废物回收渠道。

  四、关于重点扶持大型专业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建设和技术改造的建议

  目前,部分电子废物处理企业通过收购、入股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整合资源,已经形成了中再生、格林美等具有先进技术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或龙头企业,由上市公司、集团公司、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建立的处理企业有48家,占处理企业总数的45 %。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处理企业不断进行设备改造、技术创新、完善管理,正规电子废物处理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也不断提高。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鼓励行业协会引导国内处理企业与国外先进企业技术交流,通过国家专项资金对电子废物处理企业技改项目进行支持,不断提高行业水平。

  感谢民进中央长期以来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5年9月21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熊晶

  联系电话:(010)66556291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商务部、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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