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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80号(资源环境类00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5-09-30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5-09-30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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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

  九三学社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湖泊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财政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基于湖泊流域统一性的治理体系的建议

  国家高度重视湖泊流域保护工作。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2013年,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水利部等部门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2014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编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进一步加强全国湖泊流域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我部编制《全国重点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明确湖泊在内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推动湖泊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二、关于探索多元、高效的湖泊生态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投入方式的建议

  国家积极推动建立“中央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太湖、丹江口等重点湖库流域水污染(环境)治理规划。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对规划内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予以支持。2015年,财政部将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合为水污染防治专项,支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财政部初步构建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制度框架,出台《关于在公共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引导社会投资用于流域治理。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综合考虑饮用水安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湖泊生态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投入。

  三、建立湖泊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民间智库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湖泊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围绕湖泊流域生态治理和保护、开发与利用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跨学科研究。近年来,我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通过引进吸收、研发和集成,突破了167项关键技术,形成了控源、治河、水体生境改善、调控管理等四大类15套湖泊治理技术,初步构建了我国大型浅水湖泊治理技术体系,建成了太湖梅梁湾综合示范区等六大综合示范区。水利部组织流域机构和有关科研单位积极开展湖泊健康评估、生态修复研究等工作。开展河湖健康评估试点工作,构建全国重要河湖健康定期评估制度,编制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综合规划,对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出了相应的规划意见。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广湖泊流域生态保护技术示范应用,开展“水专项”技术推广,加强流域内不同产业环境监管、环境政策研究以及不同流域之间管理经验交流,发挥科学技术在湖泊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四、关于开展湖泊生态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示范的建议

  2013年,财政部会同我部开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选择部分重点湖泊试行“以奖促治”,探索“一湖一策”的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2014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我部、水利部等部门搭建国土江河综合整治平台,启动以跨省流域东江、滦河为试点国土江河综合整治的工作,统筹水土环境污染防治、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措施,引导试点省份建立健全跨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等。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根据《关于开展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推动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作。

  五、关于有选择地建立几个湖泊流域博物馆的建议

  湖泊流域博物馆的建立对增强湖泊流域内人民群众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提升湖泊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有着重要意义。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发改、建设、水利、环保、旅游等部门,建立融湖泊流域自然、历史、产业、人文为一体的湖泊流域博物馆。

  感谢九三学社中央长期以来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5年9月3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王德庆

  电话:(010)66556270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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