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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284号建议的答复

2015-07-22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5-07-22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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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志强等14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乌梁素海生态治理的建议”由我部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分别办理。结合我部职责,现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10年,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调查及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包括乌梁素海在内的12个重点湖库的生态安全保障方案,提出了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对策措施。2013年11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乌梁素海被列入国家一般引导江河湖泊动态名录。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支持乌梁素海3500万元,用于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4年12月,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明确国家重点支持江河湖泊动态名录和国家一般引导江河湖泊动态名录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实行滚动管理,建立递补和退出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加强对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在调整递补国家重点支持江河湖泊动态名录时,结合绩效评价情况对乌梁素海予以重点考虑。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王德庆

  联系电话:(010)66556270

  环境保护部

  2015年7月5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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