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顺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雾霾影响健康及经济软实力,宜参考国际经验积极全力,及早解决问题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法规实现可持续治理的建议
我国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7年,1995年、2000年先后两次修订。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安排部署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再次修订。目前《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进行初审和二审,并计划今年8月底三审。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过程中,立法机关和我部高度重视国际环境立法交流,密切跟踪国际环境立法趋势,研究借鉴国外的环境立法经验,从中吸取适合我国国情的有益经验。《大气污染防治法》尽管名称、体例与英国、美国的《清洁空气法》有别,但是立法目的、内容和篇章架构基本相同,都是对大气污染物进行控制。目前的修订草案就是要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大气污染防治体系,主要体现在以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为目标,明确规定科学防治大气污染,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标准、排污许可、总量以及监测制度,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和完善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
我部已向立法机关提出,建议在法律中进一步突出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增加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制度,强化法律责任。下一步,我部将在配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过程中,积极向立法机关反映代表的建议,力争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充分体现代表的意见并尽早出台。
二、关于科学治理有据可依的建议
诚如您所言,雾霾治理是一场持久战,只有摸清PM2.5的污染源头,厘清各类污染源对大气污染的贡献才能科学决策,对症下药开展治理。我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重点地区大气细颗粒物源解析工作。2013年底,我部出台《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为各地开展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提供技术指导。2014年1月,为进一步加强源解析工作,会同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组织专家完善技术体系、加强业务培训并强化监督指导,负责对全国35个重点区域城市源解析工作开展联合论证。目前,已完成了第一阶段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区9个重点城市(以下简称三区九市)的源解析工作,并对外公布。二是启动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工作。2015年2月,选取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等共11个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和地域代表性的城市作为试点,率先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目前,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试点工作在稳步推进中。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进大气污染物来源研究和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为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支撑。
三、关于重视可再生能源开发的建议
长期以来,我国煤炭消费总量的持续增长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过大,是形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也是采暖季区域空气重污染的主因。
为推进燃煤污染防治工作,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包括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促进燃煤锅炉提效等措施,其中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是一项重要举措。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具体举措主要是: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积极发展水电、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逐步替代煤炭。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三区”;到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同时,煤炭清洁化利用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措施又能促进新兴环保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一举多得。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委继续严格控制煤炭污染排放,大力提升煤炭清洁化利用水平,大力发展水电、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同时,研究出台政策措施,积极促进新兴环保产业发展。
四、关于借鉴国际经验,拓展国际合作的建议
《大气十条》统筹兼顾当前与长远、保护与发展、治标与治本,从深化污染治理、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严格环境准入、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十个方面提出了35项具体防治措施。美国洛杉矶大气污染治理采取的相关措施,如出台污染治理政策、建立跨区域治理机构、产业结构调整、争取民意支持、发展公共交通等,在《大气十条》中已基本涵盖。
借鉴国际经验,拓展国际合作对我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我部下大力气加大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做好对外沟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尽快提升我国大气污染防控能力和水平。先后与亚洲开发银行、芬兰、法国、美国、韩国等签署合作文件,加强在大气领域的合作。举办“亚欧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中日韩空气污染政策对话会”等活动,为国际管理经验借鉴及技术引进提供支持。积极组织开展人员和技术交流,加强我部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以实施《大气十条》为抓手,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并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领域,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国际合作工作。包括:依托机制平台,开展政策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及政府间机制性合作;依托引进资金,推进和落实国际合作项目和政策研究项目;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对外宣传,宣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和理解,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五、关于科技先行的建议
我部历来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013年9月,启动实施《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利用环保公益性科研专项等加强治污研究,重点围绕摸清底数、明确机理、完善技术等科技需求,分期分批开展大气复合污染及其综合防治相关研究工作。2013~2015年,《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共部署49个大气环境科研项目,经费支持约2.8亿元。同时,我部与科技部在组织实施《蓝天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科研成果及应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筛选评估,编制《大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并向社会发布,汇集89项关键技术及130余项响应案例成果。2014年,科技部会同教育部、中科院等部门,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工作方案》,并在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示范,引领大气环保产业发展,形成可考核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染治理技术方案,全面提升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能力,改善空气质量。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联合相关部委,强化与地方政府和科研院所合作,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科学研究,强化科技成果凝练。围绕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新问题、新需求,不断优化科研项目的顶层设计,继续促进和引导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姬胜军
电话:(010)66103033
环境保护部
2015年7月16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科技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