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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510号建议的答复

2015-08-13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5-08-13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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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地下水资源污染和功能退化问题凸显亟待高度重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和中宣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有关地下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议

  地下水具有水环境、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三重属性,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管。目前,全国人大正在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前期工作,拟将地下水保护相关内容列为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总结凝练一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水利部在宁夏、内蒙古等7个省(区)开展了水权试点工作,现正研究起草地下水管理法规,拟进一步完善水权制度、地下水开采控制、超采治理和监督管理。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水十条》),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提出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等任务,并强调理顺价格税费、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上述法律法规和行动计划的实施,将为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及节水型社会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按照《水十条》的部署,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

  二、关于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的建议

  国务院高度重视地下水保护工作,相继批复实施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等规划,推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水十条》明确提出,“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落实《水十条》,设立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将综合考虑中央和地方事权,加大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相关能力建设的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水十条》及地下水相关规划,在编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十三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多赢。

  三、关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建议

  《水十条》明确提出,狠抓工业、农业农村、城镇生活及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工业污染防治方面,要求取缔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十小”企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农业污染防治方面,要求防治畜禽污染,制定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农业部已制定了《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及相关推进落实方案,按照“控、调、改、替”的路径,控制化肥投入数量,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并率先在玉米、蔬菜、苹果等作物上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从而减少施用化肥对土壤、地下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下一步,国务院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快出台《水十条》配套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推进工业、农业、生活等节水治污工作。

  四、关于提高公民节水环保意识的建议

  国家高度重视地下水污染防治等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中宣部及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水环境治理与饮用水安全”主题采访活动,有关部门开展了“清洁节水中国行 一家一年一万升”节水宣传活动、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生态学校水专题教育、清洁节水中国行、全国高校节水巡讲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宣传包括地下水在内的水资源节约、保护等知识。我部拍摄完成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题材的《保护绿水青山 留住金山银山》等优秀环境文化作品。2014年1月,我部印发了《2014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大力推进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行动体系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环保科普读物,策划制作宣传挂图、宣传短片、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地下水环境保护,提高全社会环保法治观念意识。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十条》要求,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搭建公众参与平台,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五、关于加大水资源环境监测体系科技投入力度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利用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平台,安排了“地下水污染风险源识别与防控区划技术研究”“区域地下水污染监测系统与风险管理关键技术研究”等16个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研究项目,在地下水污染过程、污染防治共性技术、管理技术政策等方面取得了系列成果。国土部门从二十世纪50年代起,就部署开展专业性地下水监测工作,建成了包括16876个地下水监测井(点)的监测网络,构建了全国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2014年起,国土、水利部门联合开展“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建设,拟再建设两万多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加强对地下水的动态监控,进一步完善预警应急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在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重点专项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积极培育相关产业,深入开展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切实提升地下水污染防治及预警应急技术保障水平。

  六、关于深入推行并落实“五水共治”的建议

  近年来,浙江等省开展了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倒逼经济及产业转型升级,成为水污染防治的重要突破。《水十条》充分吸纳了“五水共治”的思路和经验做法,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节水与治水、地表水与地下水、淡水与海水、好水与差水的关系,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并举,全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水陆统筹、河海兼顾,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等全面工作。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李璐

  电话:(010)66556279

  环境保护部

  2015年8月11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中宣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8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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