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鸿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贵州等西部省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提案”由我部负责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贵州省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物种繁多且特有程度高。加强贵州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对全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乃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将贵州省列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实施重点区域的建议
2010年,国务院审议通过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战略与行动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划定了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贵州省涉及武陵山区、南岭地区以及桂西黔南石灰岩地区三个优先区域),明确了我国2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重要任务。为推进实施《战略与行动计划》我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目前,国务院已批准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重大工程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构建全国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建设、开展生物多样性恢复示范、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等。重大工程实施的重点区域为包括贵州省在内的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
二、关于帮助贵州省自然保护区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对各级自然保护区在科学规划、规范功能区调整、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科技支撑等9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2015年6月,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为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为加强对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审查,我部于2014年10月印发了《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用以规范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生态影响评价工作。从2011年开始,我部组织开展了38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2014年12月,将监测结果通报给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各地的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帮助。
我部作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贵州省自然保护区晋级与日常管理工作在技术与政策方面予以支持,更好地保护该省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5年7月29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生态司 彭慧芳 蔡蕾
电话:(010)66556308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