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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812号建议的答复

2015-07-21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5-07-21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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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学彬等17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产地污染防治与保护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农业部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是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的基础,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体系、实施农产品产地污染防治和保护重大项目等方面不断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污染防治和保护政策的建议

  我国先后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做了规定。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农业部颁布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预警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国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4年,我部会同相关部委按照全国人大环资委的要求,起草了草案建议稿,并报送环资委。加强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将是立法的重点之一。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全力推动立法进程,力争《土壤污染防治法》早日发布实施。通过立法,明确农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的职责,积极保护未受污染的农产品产地,建立相关制度,依法防治工矿企业、城市化对农产品产地土壤的污染,加强对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治理力度,实施土壤功能区划分,制定保护规划,确保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关于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问题,我部将会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结合现有工作基础和今后相关工作安排,统筹予以考虑。同时,将不断推进有关工作,推动农业生态补偿、产地污染防治和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逐步落实到位。

  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截至目前,农业部已组织制定国家标准50项、行业标准72项,主要涉及农产品产地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农产品产地禁止生产区划分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类标准45项,农业灌溉水质标准、城市再生水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等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物限量标准33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技术条件标准24项以及其他相关标准20项,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农业部将针对我国国情,研究部署不同类型农用地、不同类型农作物产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以及农田土壤重金属修复标准、污染农田等级划分标准等的制修订工作,加快完善我国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

  二、关于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体系的建议

  在建立健全监测体系方面,农业部在2007至2011年组织开展的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了273个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点,210个废旧残膜污染定位监测点,25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定位监测点,实施了长期定位监测,初步建立了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获得了全国种植业源、畜禽养殖业源、水产养殖业源和重点流域农村生活源等四大类农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2012年,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启动了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在全国设置15.2万个国控监测点,启动全国农产品产地例行监测,建立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机制。另外,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农业部先后组织了污灌区、13个粮食主产省、10省优势农产区、部分大中城市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监测以及南方7省重点区域水稻产区土壤重金属监测。2012年,为贯彻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在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三类重点区和一般农区开展镉、铅、汞、砷、铬5大重金属和pH及阳离子交换量普查,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档案,构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数据库,逐步掌握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现状。在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农业部将进行农产品产地安全等级划分,制定《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制度》,分级分类防治,对未污染产地,加大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外源污染;对轻中度污染产地,采取农艺、生物、化学、物理等措施,实施治理修复;对严重污染的产地,调整种植结构,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实施限制性生产。

  我部在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方面逐步加大了工作力度。2006-2010年,组织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项工作。此次调查完成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全国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调查与对比分析、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与安全性划分、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等主要内容,共布设点位67458个,其中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41824个,土壤背景环境质量调查点位3959个,重点区域主要土壤污染类型调查点位21675个,共采集全国土壤样品21万份,调查样点环境信息描述数据218万个,照片21万张,生成3000个空间层图,制图近11000幅和近500万个监测数据,首次获得了较为完整的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了全国土壤样品库和数据库,基本摸清了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及污染情况。“十二五”期间,我部按照每年监测一类重点区、5年完成一个监测周期的工作思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试点工作,监测对象分别为污染企业周边、农田区域(粮油区)、蔬菜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畜禽养殖场周边,依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及《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每年编制《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试点报告》,综合评价和分析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评估和引导地方政府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为国家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监测和服务。2011年,我部开展了全国污染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试点工作,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部分地市(州)。共调查污染企业284个,采集土样1964份(含对照点)。2012年,对全国农田区(粮油区)土壤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工作,共监测969个基本农田区,采集土壤样品4606份,涉及全国30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除外)的314个地州。2013年,组织开展针对全国蔬菜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2014年,针对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2015年正在开展全国土壤环境国控监测点位布设和试点监测工作,在全国布设28000个土壤环境国控监测点位。重点组织开展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国土、农业、卫计等部委成立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编制组,抓紧修改完善方案,待国务院批复后,共同做好详查。

  我部将依托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全面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以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污染场地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每年监测约6000个国控点位土壤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含量,五年完成一次完整循环;深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业务和技术体系建设,强化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切实提升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保障水平,基本说清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和潜在分析,评估和引导地方政府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为土壤环境保护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和科技支撑。

  三、关于实施农产品产地污染防治和保护重大项目的建议

  近年来,农业部通过不断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地膜回收、启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和农业清洁生产等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减少农业投入品对农田土壤的污染。一是在病虫害绿色防控方面,已建立106个国家级、1500多个省级和县级示范区,仅2011年综合防治面积达到10.18亿亩次。2005年,国家启动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截至目前,项目县(场、单位)达2498个,基本覆盖到全国所有县级农业行政区,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通过项目实施,基本摸清了土壤养分状况,普及了科学施肥技术,增强了农民科学施肥意识,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和节能减排。我国三大粮食作物氮肥当季利用率为33%,比2005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磷肥和钾肥当季利用率分别提高了12和10个百分点。二是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共创建2109个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结合实施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中央财政安排11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优先支持生猪、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示范场开展标准化生产改造等。三是2005-2014年,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示范建设,目前已建设示范村1700多个,开展田园清洁、家园清洁和村级公共清洁等设施建设,将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作物秸秆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通过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部分示范村农田化肥、农药减施在20%以上,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生活污水资源化处理利用率、农田废弃物收集率和人畜粪便处理利用率均达90%以上,减少了污染排放,美化了农村环境。四是在农业清洁生产方面,2012年,农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启动了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2012-2014年累计下达资金6.3亿元,新增残膜加工能力13.9万吨,新增回收地膜面积5000多万亩,有效解决北方旱作农业区农田残膜污染问题。

  在开展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方面,2006年以来,农业部先后在天津、广西、湖南、江苏等地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试点,采用黏土矿物(海泡石和膨润土)、生物碳、磷肥、石灰、有机肥(鸡粪)以及高积累植物等化学和生物措施,对天津市东丽区长期污水灌溉菜地、湖南湘阴污灌稻田以及广西河池矿区污染农田等进行了原位钝化修复和生物修复示范,筛选综合防治技术,并示范研究治理修复技术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及农产品安全的影响。2012年启动广东、云南、湖北、广西、湖南等9个污染区的污染修复示范项目,修复示范总面积2万亩。针对各个修复示范区的污染特点,在每个示范区提出2-3种以上适合农产品产地特点要求的低成本修复技术进行示范,并对技术经济成本和修复效果进行稳定性评估,最终形成修复技术标准、规范等。近年来,农业部在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中,专门安排专项资金5000多万元,启动实施“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阈值研究与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和“大宗农作物产地污染物监测及阻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行业科技项目,开展了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阈值、污染阻控技术、综合修复、种植结构调整研究示范。目前,已经提出了蔬菜、水稻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中铜、镉等重金属污染阈值,为制订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监测评价标准提供了支持;筛选出了有针对性的重金属钝化剂和低富集农作物,建立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示范区,开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生态补偿示范。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围绕农产品产地污染修复技术及标准、产地安全等级划分技术、产地功能区划分技术、污染物空间分布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

  您们的建议对于提高我国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水平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不断提高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水平。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生态司 彭欣然 孔 源

  电话:(010)66556335 66556332

  环境保护部

  2015年7月20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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