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南山等20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应对我国细菌耐药性及抗生素环境污染问题迫在眉睫的建议”由卫生计生委、农业部、我部分别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部对国际抗生素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研究,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均未在环境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列入抗生素具体指标,但在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排污许可相关导则文件中,均要求采用综合毒性指标,进行必要的补充控制。环境中的抗生素主要来自养殖业、生活及抗生素药厂等废物废水排放。制药等工业废水排放管理具有开展抗生素排放控制的条件,我国的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采用了发光细菌法进行废水的综合毒性控制。国家正在将抗生素污染纳入管控范围,控制由此带来的环境风险。
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要求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依规,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同时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
目前,我部正在制定抗生素的监测方法标准,现有的基础工作基本已建立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法(HPLC/MS/MS)对11种磺胺、4种喹诺酮、3种四环素、1种大环内酯和甲氧苄氨嘧啶等多种抗生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同时,计划于2015年底制定完成环境激素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拟将部分抗生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纳入调查范围,并组织对其在重点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的污染风险开展评估,以制定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抗生素环境污染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感谢各位代表的宝贵建议,我部将在协助卫生计生委、农业部等部门做好源头控制的同时,研究开展相关监测,实施风险防控方案,有效提升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水平。
以上意见,供参考。
联系人:吴敏
联系电话:(010)66556830
环境保护部
2015年6月17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6月19日印发